第266节
作品:《重生在八零,硬汉老公天天哄》 沈莞并不接茬,给他找了鞋放在地上,就招呼别的客人去了。
周渠无奈的试了试鞋,觉得大小正合适,直接穿着去结了账。
然后他就赖在了吧台,跟沈莞商量起来。
“你看你那家店生意那么好,不如趁热打铁,多开几家分店,你如果差钱,我有,我给你投资,咱们四六开怎么样?我四你六,你只用负责管理就行,要不的就我三你七,哪怕我少赚一点儿都可以?”
沈莞终于抬头正视他了。
不过,依旧没有好脸色。
“周琦先生,你是不是忘了,我们之前的传言,竟然还敢跟我提合作?是生怕别人不多想?”
“咳,那脑袋长在别人头上,咱们怎么左右的了。我知道你心里面还在介意,可是咱总不能因为这件事儿,老死不相往来了吧?”
“俗话说相识就是缘分,甭管好的坏的,咱总犯不上跟钱过不去不是?”
周渠的一句“不跟钱过不去”,沈莞是认同的。
而她非木头,面对周渠开出的条件,还是有些心动的。
现在,鸿福火锅店只开了一家,生意便如日中天,而且还是在县城。
沈莞能够想象得到,如果将它搬到省城来,会有多么受欢迎?
但是他刚开了火锅店,又投资了鞋店,已经把所有的家当都压了进去。
包括陆霆霄每一个月给她的生活费,都在里头了。
回本需要时间,何况生意有淡季也有旺季,现在让她再掏出一笔钱投入,她是没有的。
沈莞也怕错过了最佳的机会,有人抢先一步。
又或者像周渠这样的大老板,1:1的再省城复制自助模式,那么她以后再做,能成功的机会就小了很多。
周渠见沈莞没有立刻拒绝,就知道她是心动了。
于是趁热打铁。
“真的,你好好考虑考虑,你想要赚大钱,唯一的途径就是把品牌做大做强,最后发展成全国的连锁店,这个品牌才算在国内站住脚了。”
随后,周渠将当下的经济局势分析了一通。
“祖国发展会越来越好,赚钱的机会是有限的,也就这几年,人们的生活刚刚好起来,你等再过个十年二十年,社会还不知道变成什么样了,如果有钱的人多了,那个你抢生意的人也多,都想把别人口袋的钱变成自己的,你又有几成把握,比他们挣得多!”
沈莞对周渠的话不置可否。
这一次贸易的变迁,就是一个风口。当代有很多人抓住了机会,一跃成为百万富翁,千万富翁,甚至亿万富翁,比比皆是。
每个行业都有它的佼佼者,生活在后现代的沈莞,靠的是网络流量的红利来创收。
可是,在众多网红之中,他并不是最杰出的那位。
他一直都有向上攀爬的野心,可惜,她自身的层次,以及时运,让她一直停留在了那个等级,始终没有机会突破。
重活一世,沈莞是下了决心的。
这一辈子要为梦想扬帆起航,而能够支撑他梦想的,除了强大的能力,还有财力……
“给我三天时间,我出计划案,如果可以进行的话,我会通知你,在这期间,我希望周先生把资金准备好,力气你出不上,钱如果还不到位的话,我真不知道要你这位合伙人有什么用。”
沈莞对他是半点客气也没,即便,他初步答应了周渠合伙。
周渠表现得非常高兴。
“好的,没问题,那我回去等你消息?”
“嗯。”
接下来的三天,沈莞除了学习,就是熬夜做事业规划。
在答应周渠的次日,她就打电话给了王艳梅,跟她说起,要开分店的事宜。
洪福火锅店的成立,是由她跟王艳梅合资的,股份也是四六分,但是是王艳梅六,沈莞四。
如果她跟周渠再合伙,也不可能跳过王艳梅,所以,沈莞提出,以后每一家分店开业,都给王艳梅一成分红。
周渠负责投资,占三成,她主攻管理,负责全部的运营,占六成辛苦也值得了。
第411章 失踪
当沈莞醒过来,她用手揉着头,茫然的观察四周的环境。
她发现自己在一个破旧的茅草屋里,猜测应该是柴房,因为她在身上沾满了柴火叶子。
伴随着后脑勺一阵剧痛,她想起来被人敲晕前发生的事。
她跟周渠合伙开的火锅店,在昨天正式开始营业。
新店开业因为宣传到位,所以生意格外的红火。
沈莞在店里主持大局,一直忙碌到11点多,才关了店门只身往出租屋走。
省城的治安一直都很好,沈莞从来没有担心过,走夜路会有什么不安全。
然而恰恰是她的自信,让她在经过一个胡同口的时候,被人从后脑勺偷袭打晕了。
那一下打的很重,沈莞到现在还没有缓过来,奔波的一路,她有所感觉,也知道自己被弄到了一个,距离省城很远的地方。
此刻她醒来,只觉得浑身酸痛,脚也因为长时间保持不正确的姿势,麻到没有知觉。
当然最难受的地方还是她的后脑勺,不知道是不是被打出了血,总之只要她稍微动一下,痛的头盖骨都要裂开一样。
“救命啊。”
“有没有人……”
沈莞试图呼喊,吸引人的注意。
不管是好人还是坏人,只要来人,她才能确定自己所处的境遇。
“有没有……”
“喊什么,喊什么?她妈的,睡了三天,还能活过来?真tm稀奇!”
一道粗鲁的大嗓门在门外响起。
沈莞被吓得赶忙禁声,随即,门打开了。
沈莞发现现在并不是晚上,而是白天。
只因为这个屋子的窗户和门都被封死了,窗户上也拉着窗帘,一点光线都透不进来,才让她难以判断时间。
还有她竟然昏睡了三天?
火锅店才刚开业,她没有去,那些店员和经理肯定要找她的!
还有他学校的老师和同学们,发现她失踪,应该会很着急。
翠花应该会打电话去部队吧,陆霆霄知道她不见了,一定会想办法营救自己的!
沈莞的内心再一次鼓起了自信。
她看着神色凶狠的大汉,好脾气的问:“大哥,这是哪儿?我为什么会在这里?”
大汉没有好气的盯着她,满脸都是防备。
并且毫不尊重的嗤笑:“你管这是哪?你是我把大价钱买回来的,从今天起,你就是我家里的人了!”
“我奉劝你,最好识相,不要想着逃跑,你跑你也跑不出去,不信你可以试试!要是让我抓到,还把你腿打断,把你两条胳膊卸了,让你不听话!”
大汉一边威胁,一边恶狠狠的对她举起了拳头。
沈莞后背的冷汗直冒,她也意识到,打晕自己的就是人贩子,还把他卖到了大山里!
“大,大哥,我,我没想逃跑,我知道活命要紧,你看我头上受了这么重的伤,我知道就算跑也跑不远的,所以你,你放心,我真的不会跑。”
沈莞话都说不利索,她不是装的,是真的害怕。
不光害怕自己的安全受到威胁,也怕,自己真的被留在这里。
这样的结局,她光是想想,就觉得痛心。
如果她的余生是给一个买卖人口的光棍做伴,没有学业,没有事业,没有梦想,还要与她最爱的人分别。
那么她一天也苟活不了。
现在能够支撑他坚持下来的,尽是对获救的期待。
“大哥,你看我都被捆了这么久,现在手也疼,脚也疼,这么下去,我感觉我真的活不成了。你刚才说我是你家的人,难道你们这儿,就是这么对待家人的吗?”
沈莞哭哭啼啼的卖惨,当然,她不只会卖惨。
“我是一个医生,我没有骗你,再不吃饭,我觉得我真的活不了多久了,你帮我把绳子解开好不好?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以后你会得好报的。”
大汉倒是没有想到,自己花1000块钱买来的女人竟然还是个医生!
他也怀疑沈莞在对她撒谎,于是问道:“你是医生,都会看什么病?”
沈莞的内心燃起了希望,只要她有利用价值,那么,一切就有的商量。
“我是中医,主修中医内科和病理,大哥,你需要我帮人看病吗?我可以!”
沈莞目光诚恳的看着大汉。
大汉面色沉沉,看了她许久,突然伸出手,拽着她的后脖领子拖出了门外。
沈莞的眼睛一到了光线下,什么都看不清。
加上双手和双脚被捆着,只能任由自己像一条死鱼一样,被这个膀大腰圆,买点络腮胡子的男人,给拽进了一个臭气熏天的地方。
哄哄哄。
哽。
沈莞被扔在了一堆杂物上,猪圈里的猪被吓得四散而逃,怯生生的看着凶狠的男人。
“你说你是大夫,给猪看病你总会吧?”
沈莞:“……”
她是给人看病的中医,不是兽医!
她本来想跟这个大汉解释,然而是因为回答晚了,大汉突然揪住她的头发,恶狠狠的问:“说话,聋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