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2节
作品:《将军家的小夫郎》 “怎么样了?”孟泽问。
“我已经将消息递出去了,那边会关注这事的!”魏霆均脱下衣服,掀开被子上了床。
“你刚才是去见太子殿下的亲信了么?“孟泽问。
“是的!“魏霆均环住孟泽的腰,将人搂在怀里,“明日一早,我会排个稳妥的人把东西送到谢大夫那儿去。你依旧做你的事,装作什么都不知道!”
孟泽点头,“五皇子的手里,到底有多少筹码呢?”
“我不清楚!”魏霆均语气里带着一丝懊恼。
被抄家,被赶出京城,他刻意屏蔽了来自京城的消息,也拒绝了秦元勋暗地里的接触。
七八年时间过去,如今的朝堂是个什么动向,谁和谁是一派,他都不清楚。
现在回京,住在天子脚下,有无数双眼睛盯着,他更不会给人以口实,同朝中要员来往,他所知道的也都是大家早就已经知道的消息,根本谈不上什么秘密。
因此,孟泽问五皇子到底有什么底牌,他也说不上来。
不止是他,可能朝中很多人都说不上来。
这个皇子,在过去的十几年里实在是太不起眼了,简直就跟不存在一样,朝中很多大臣甚至都不记得还有这么一个人。
可是,偏偏就是这样一个人,突然在这么微妙的时刻跳出来,谁知道此人只是一个探路的棋子还是觉得已经胜券在握、所以从幕后走到幕前了呢?
“也许,他们很久之前就已经在谋划了!“冷不丁,魏霆均在黑暗里说了一句。
“怎么说?”
“我离开京城后不久,圣上在一次围猎中遇到了一头黑熊,差点儿没命。后来,是一个道士突然出现,用符定住了发狂的黑熊,圣上这才脱了险!”
“后来是不是这样!”孟泽以手撑头,“皇帝将道士接进宫里,封道士为国师,跟着道士服丹药,想求长生不老!”
“差不多是这样!”
“所以,那道士目前还在宫里?”
魏霆均摇头,“没有。一年多前,道士说要去某个海岛上采一味珍贵的药草,一去不回。”
“皇帝的身体就是那时候开始不好的?”
“差不多吧!
“那道士同梁贵妃的关系如何?”
“不太和睦,梁贵妃曾经劝解过圣上,让其不要服太多丹药,结果遭到圣上的斥责!”
“说不定这是烟雾弹呢,故意扰乱你们的视线!
魏霆均也觉得有这个可能,不过事到如今,就是知道这是烟雾弹也有些迟了,该做的他们早就已经做完了。
“皇上身体欠安是一个信号!”孟泽说道。
“什么信号?”
“收网的时候到了!”
魏霆均没说话,而是将人搂得更紧。
他隐约也猜到了,所以才趁夜联系了秦元勋埋在城中的暗卫。
留给他们的时间不多了,他们必须在这些人动手之前找出突围之法,不然,留给他们的将是一场血战。
孟泽也意识到了情况的紧急,因此,这一夜两人都没有睡好。
天刚蒙蒙亮,魏霆均就起身,让孟泽写了一封简短的信,然后带着瓷瓶出门去了。
孟泽坐在屋里想了想,觉得自己这一时半会儿也帮不上什么忙,于是便继续按部就班地做自己的事情。
吃完早饭,金管事照例问了一句今日有什么计划,孟泽想了想,说道,“你陪我去一趟牙行,我想去看铺子!”
金管事点头,立刻叫人备车,俩人一道出门去。
京城人口多,城外有一条直通南北的运河,每日有来自全国各地的商船靠岸,贸易发达,因此官牙和私牙都很兴盛。
孟泽和金管事去了两三家牙行,不管大小,里面都是一派热闹熙攘的景象,来批货的,来结款的,也有来来兜售的。你一言我一语,有官话也有方言,叽里呱啦说个不停牙郎应都应付不过来。
孟泽和金管事在里面站了好一会儿,也没人出来招呼。
“算了吧,咱们再换一家,这么热闹,估计他们也没有人手出来招待我们。”孟泽说道。
金管事笑道,“这是要过年了,每家每户都要买东西,所以商户们就想趁着这时候多进货多卖货。”
俩人说着出了门,准备换一家看看。
走了没多远,迎面走来几个身着青衣,头系白蓝莲花纹条带的中年人走过,其中一人的手里提着一个果篮。
孟泽与几人擦身而过,听得一言半语。
“把这篮果子进献上去,坛主定会眉开眼笑!“手提果篮的那人说道,声音低沉暗哑。
“坛主自小修持,不爱肉荤,尤喜蔬果,养的一股与天地同生的浩然之气,登仙之途指日可待!“一人附和道。
“这几个妙真派道士倒也有钱得很,咱们家的果子一买就是一篮,这怕得有10两银子不止了。”金管事看着远去的人影,笑道。
“妙真派道士?”
“公子不知道么?“金管事有些讶异,随即解释道,“这妙真派在京中名气可大着呢,大雁山上还有圣。上下令修建的灵宝宫呢!就是咱们府上,也有好几个丫头婆子信这个的每逢月半,必到灵宝宫去念一趟经,领一份斋饭吃。”
孟泽整日里忙着筹划生意,倒还真不知道这个妙真教,“咱们府上也有信教的?”
“是呢,老太太院子里有好几个丫头婆子都信这个,都找我请了几回假了。”金管事回道。
“一两次还成,若是多了,就将人辞了,别耽误他们的修行!”孟泽说道。
金管事听到这话,心里高兴得很。
他不喜欢魏老太太院子里的那些丫头婆子,一个个都不听使唤,还三天两头给他找事。现在有了孟泽的吩咐,他正好可以借此治一治他们。
况且公子说得对,信教没关系,但不能耽误做正事。
这些,人都是府。上的奴仆,吃着府上的饭,拿着府。上发到银钱,却主次不分,偷懒耍滑,倒还不如舍了这职务,专心修道去。
“这妙真派是个什么来由,你知道么?“孟泽问。
“知道一点,据说是圣,上倚重的国师创建的。那国师本事很大,降妖伏魔无所不能,所以信徒很多。
“降妖伏魔?”孟泽觉得这有点离谱了。
“我听府上的下人说的。国师有时候会当中开坛做法,每次都灵验得很。听说当初就是因为出手镇压了快要成妖的黑熊,求了圣上一命。圣上因此将人接回了宫,跟着一块儿修行呢!”
“这么厉害,赶明儿我也去那个灵宝宫看看!“孟泽笑道。
第214章 灵宝宫
大雁山坐落在京城的东南方,是一座秀丽的山峰,约有1000多米高。灵宝宫就建在大雁山的峰顶。
除了灵宝宫,大雁山上还有好几座寺庙和道观,这些寺庙和道观都有百年以上的历史,香火鼎盛,但自从灵宝宫建成后,其他几座寺庙和道观的香火就一日不如一日了。孟泽去的那天,恰好寒流来袭,从半山腰往上,道旁的大树都挂上了一层厚厚的雾凇,或如白菊,或如银柳,飘飘扬扬,美不胜收!京城人对雾淞显然钟爱得很,明明气温已到零下,却还有许多人拖家带口跑来看。人多,对聚集在山下等生意的挑夫和抬轿子的力夫来说,这可是难得的赚钱的好机会。价格要的可以比平日高,还可以任由自己的喜好挑客人。拖家带口的最好,上下一趟,一天赚两三天的钱。
结伴同行或是独行的人不考虑,这种人就算要坐轿子,也坐不了多远。
孟泽恰恰是独行,因此在他不知道的时候,就已经被抬轿的人给嫌弃了。
1000多米的山峰,靠步行上去是不现实的。因此孟泽在山脚下转了好几圈,总算是找到一户租马匹的人家。
领路人是个十二三岁的孩子,姓孙,小名叫石头。
石头这孩子健谈得很,知道孟泽是初次来之后,就叽叽喳喳说个没停。
“大雁山。上好玩的地方可多着呢,有一个虎跳崖,从那儿往外看,大半个京城都能收到眼里。若是有带通天镜,还能看到皇城呢!”
“通天镜是个什么东西?“孟泽随口问了一句。
“是从西洋来的一种玩意儿,能看到很远的地方呢,我有幸接到过一回这样的客人,他们手上就拿着这样的东西,还给我看了看,当真神奇得很!“小石头面露神往之情,“可惜呀,那东西太贵了,我就是赚一辈子钱也买不起呢!”
孟泽见他一副小大人的样子,便笑问,“到底有多贵呀?”
“那位客人说,那是他花了100两金子买的呢。我现在只能赚30个铜子儿,还要分一半给我爹,公子你说,我猴年马月才能攒这么多钱那!再说,我以后还要讨媳妇的,总不能为了这么个东西,把钱全花了,一辈子打光棍吧!”
孟泽失笑,“你才多大,就想着讨媳妇了!
小石头一拍胸脯,说道:“不小了,过了年就十三了,春喜十二,若不定趁早定下来,她就要嫁给别人了!”
虽然这个时代结婚早,但是孟泽还是不忍看见一个毛都没长齐的小孩儿在他面前拍着胸脯说,我要娶媳妇,再不娶媳妇就跑了。
“行了,你今日好好带路,回头我多赏你一点,让你早一点赚够娶媳妇的钱!”
“好咧!我先谢谢公子了!“小石头露出一口大白牙,“公子你想先去什么地方,我来给你挑路线,保管便捷景色又好!”
“先去灵宝宫吧!”孟泽说道。
“行呢,咱们沿着这条路一直往。上走就对了。灵宝宫今日施斋饭呢,公子要我给你弄一碗斋饭么?”
“斋饭就算了!”孟泽摆摆手,“我肚里饱得很,就打算道观里转转就行了!”
“那敢情好,今日人多,也省得去挤了。”
孟泽上回听金管事讲,府上信教的丫头赶着上这儿吃斋饭,这回听小石头也提起斋饭,便问:“灵宝寺的斋饭很好吃么?”
“没油没盐,有啥好吃的!”小石头不以为然,“照我说,无相寺的斋饭才好吃呢。”
“不好吃为何还这么多人抢着吃,莫非有其他不凡之处不成?”
“公子猜对了,据观里的道长说,这斋饭是在道祖前祈过福的,吃下斋饭,就等于沾了一些道祖的福气,对身体有好处的呢!”
孟泽哑然,什么祈福不祈福,无非是拿来哄人的鬼话而已。
俩人一路走一边说,终于到了山顶。
小石头说得没错,今日果真人多,道观前乌泱泱挤着一堆人,连门都进不去。
“咱们从后面的小门进吧,大门的院子正在布置斋饭,肯定是挤不进去的。“小石头建议道。
孟泽点头,在小石头的指引下,绕到道观的后面,从一个小门里进去。
“我在这儿看着马,公子烧完香,再从这门出来找我便是了!“小石头说。
孟泽点头,将手里的缰绳交给小石头,抬脚进门去了。
灵宝宫是一个建筑群,有一宫三观九庵堂,外加一座九层高的摘星塔。
孟泽进的这个是九庵堂之一的抱朴庵,庵堂里供奉着一个木雕人像,孟泽进去看了一眼,不知这个木雕塑的到底是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