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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我看见你的呼唤》 好得差不多了。那次去完北京,连燕用冰袋敷了敷,也算是勉强消肿了,现在基本看不出来有伤口了。他不知道对沈平格隐瞒这件事是否算正常,但伤口既然痊愈,这一切也就不再重要了。
转眼十一月到了,听闻北京十一月多大风,干燥又疼,他们这儿倒是风没那么大,可降温很快,连燕理直气壮穿沈平格的衣服,可他骨架又小,穿起来难免滑稽,围上黑色的围巾,缠一圈圈,有点像米其林轮胎。
这又有什么呢,是沈平格的,这一点就比其他都要重要了。
作者有话说:
下章是虐点了…预警一下吧,在存稿,所以这章字数不多…
第111章
快到沈平格生日了,连燕不知道该准备什么,上次准备了小房子,那这次呢?情书干巴巴又不值钱,况且写过好多了!钱他是有的一些的,可上帝没告诉他该给爱人什么是最佳选择。
离十一月十号近了,连燕路过奢侈品店的时候,忽的看到了里面的戒指。由戒指联想到婚礼,再联想到白色的西装,他壮着胆子进去看了。可能是穿着校服的原因,或者看起来显小,没有人来问他要买什么款式,把他理所当然晾在一边,连燕趴在玻璃台那儿看,这让他乐得自在。
铂金指环看起来很漂亮,带钻石的他买不起,过于花哨的沈平格大概也不会喜欢。沈平格的手指很好看,骨节分明,修长,连指甲都修剪得干干净净,戴上指环肯定漂亮——指环也并不一定非得戴在手指上,系个黑绳,挂在脖颈那儿也会很好看。
在十一月的第一天,连燕花了他这辈子花过最多的钱,花了一千多块买了个铂金指环。尽管这个钱花得冲动而草率,而且他只是凭着记忆选了指环的尺寸,想着,如果大了就让沈平格戴在大拇指吧,总归得戴着!
那个指环怎么就可以那么贵,小小的,揣在兜里怕掉了,拿在手心里又怕从指缝里掉出去,在送给沈平格之前,连燕只得先把这个指环拴了小绳子,挂在脖子上——这是他给十九岁的沈平格的。
日历也查看过了,十一月十号那天是星期五,沈平格下午没有课,他可以上午坐火车去,下午如果太阳很好,他们或许在树影里接吻,他将戒指给沈平格,尽管这看起来滑稽得像求婚——两个男人在夏日尾巴里的婚礼。然后晚上去开房,每次找他都是开房这档子事,他像个不折不扣的色胚子。
下了晚自习已经是九点,买完指环是九点半,天黑得厉害,别墅里也黑漆漆的,没点烟火气儿,沈逸明今晚大概也不回来,连燕兴奋劲儿仍没过去,把绳儿从怀里掏出来,指环还带着体温的热度,他靠在沙发垫上,控制不住地想笑,可惜他也不能发出笑声,摸摸脸都烫了。
突然听着了音乐声,在空静的别墅里格外明显,连燕茫然了下,才反应过来这是他最近刚换的手机铃声,是那次沈平格给他唱过的《红》。
还没唱到那句“最绝色伤口”,连燕便接了起来,着急忙慌地,连来电人是谁都没看清,接了之后听着了喘气声,接着沈逸明的声音从那头传过来。
“喂,小燕啊……”
连燕愣了下,沈逸明声音含含糊糊,跟含了糖块一样。
他无法说话,只是“嗯”了声。
“等会儿、呃,等会儿我回家,你给我煮个醒酒汤,再去药店……嗝……给我买个药什么的,”沈逸明明显喝醉了,说话尾音都快听不清了,“我等、等会儿就回去了,今晚回去……不呆在公司了,太累人了,整死了,那么多酒。”
连燕又“嗯”了两声。
他有些担心沈逸明,“啊啊”了声,沈逸明好像懂他意思,说:“哎呀,叫助理来开了,他喝得比我少……没事儿,十分钟就到了,你去买药,去去去——”
手机大概是忘记挂了,还能听到那边的声音,连燕犹豫了下,挂掉了,把指环放回怀里,冷冰冰的,冷得一激灵,穿上了外套,外套里还有今天买指环剩的钱,肯定够了,连燕关上客厅的灯,于是别墅又浸泡在黑暗里,走出去买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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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到冬天了,冬天的晚上实在冷,即便裹了黑色围巾,脸也冻得发红。沈逸明也没告诉他没什么药,大抵是胃又犯老毛病了,连燕连燕提前写好了纸条,一路上又查醒酒汤怎么做,太难了,而且那些材料也不知道哪里买,在这方面,连燕有心无力。
买好了药,连燕在别墅门口的小院那儿站了很久,想着沈逸明回来了或许能帮忙搭个手,他实在太冷了,蹦蹦也没用,徒劳等了十来分钟,还是去客厅等着了,眼睛瞄着外面。
药盒碰撞在一起,塑料袋发出窸窸窣窣的动静,连燕在客厅坐了很久,好几次抬头看钟表,但沈逸明还是回来,困意逐渐浸没了他,他原本只是想眯一会儿,却一下睡着了。
是自己醒过来的,突然惊醒,连燕蓦地看向钟表,已经是半夜一点了,他又忙拿起手机,连个电话也没有,他发了几条短信给沈逸明,没有回声。
可能又回公司了,但连燕仍是放心不下。之前沈平格打架进公安局,沈逸明的助理小李来接他们,曾经把电话号码偷偷留给他,说如果沈平格有什么事儿再告诉他。连燕犹豫了下,给小李发了条短信。
您好,我想问一下,沈叔叔现在还在公司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