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
作品:《很早的事情》 钟弗深第一回见林念恩是在他军训的时候。
下午两点刚睡醒,他身体素质那么好,都要被正烈的日光暴晒得眩晕。陆影学姐是带他们的班导,也很辛苦地同他们站在大太阳下,她好像是忘了带帽子,整个脸都晒得通红。休息期间,连教官都让她回去带个帽子。
陆影说不用,她值班离开肯定不合适,她舍友会过来。
满片绿茵操场加上他们绿油油的军训服让钟弗深眼里没有任何焦点,只能注意着任何新鲜的、活动的事物。
他先是看见有人举着一把黑白相间,好像是有勾勒什么图案的遮阳伞出现在操场边沿入口处,那人很快就把伞收了起来,那人就是林念恩。
找到了冲她招手的陆影,她很快跑过来,手掌遮挡在额头,把一顶棒球帽扣陆影头上,还给她带了瓶冰饮料,然后就很快走了。她好像对什么也不好奇,只是冲着陆影说说笑笑几句,他挺奇怪的,怎么会一点也不好奇正在军训的他们呢。
开始就这样,没有任何新奇之处,只是他远远看见她一眼,他也不知道他叫林念恩。
平平无奇的开场可能就预示了不会有展开的结局,但他也愿意承认开始是那个时候,即使有些见色起意的倾向。因为说来惭愧,后来的遇见好像都是他处心积虑。
她和自己学姐是好朋友,系主任在办公室里讲说要让林念恩给新生演讲,和学姐过来的她原来就是林念恩,她说她要去飞羽社拍照,以及她所在队伍的商赛……学校生活的交流,如他所愿,他们似乎可以称得上是朋友了。
年前,父亲说希望他也可以去参加饭局,他下意识拒绝前只听着父亲讲林叔叔的女儿也同他一个学校,好像还是一个专业,他不知道他们专业多少个姓林的,可又是北城人。这么巧吗?
屏风式推门掀开,轮廓剪影变成真实的她脸上流露出惊讶的表情。
可能是过多的自我暗示倒让他没了惊讶,只剩了欣喜。他还以为这样的缘分足够让故事展开了。他开始有意不喊她学姐,只喊她名字,好像这样距离能拉近点儿。
现在他同室友坐在食堂靠窗的角落,像个窥探者一样,看着坐在远处的她的背影和她对面的人,刚刚在学院大楼下同他说再见后、她跑向的人。
原来是这个人,是那天在庭芝,站在葛老师身旁的那个男生。难怪那天她遇到他之后一副心不在焉的样子。
原来人家早就有故事展开了。
他笑了笑很快把视线收回来,室友坐他对面很聚精会神地看着他背后在放新闻联播的大屏幕。他看着桌上的饭,一些他不想承认的记忆就有了主人。
那得是将近叁个月前了,他们这学期刚开学,春寒料峭,他们甚至都还穿着羽绒服。天黑得也早,某个傍晚他从宿舍去图书馆的路上,一对情侣在他前面走。
他有一个特别不好的习惯,就是老是没意识地去盯着某个可能会吸引他视线的东西看,那女孩包上的玩偶挂饰摇摇晃晃就是那个东西。夜里并看不清具体是个什么东西,大概就是女孩子都会喜欢的小熊、小兔子吧。
玩偶因为女孩步伐而规则运动,却在一个瞬间跳得高些,原来是那女孩跳起来给她男朋友带上衣服后面的帽子。她自己裹得严严实实,帽子从后面带着,衣服帽檐很大遮住了全脸,围巾也裹了两圈,很暖和的样子。
那男生好像因为她的动作在笑,女生佯装生气遂快步走了几步,又很快被男生大步追上,他环着她的肩不知道又在说笑什么,而后弯下腰,脸面凑到女生跟前,衣服帽檐重迭的片刻,钟弗深视线就移开了,非礼勿视。
但他又看见了他们,就在同天晚上。
他记得很清楚,是图书馆差十分钟闭馆时,因为他总是提前十分钟出来想要避开人群。为了完美执行计划,他也不坐电梯,走楼梯也当是锻炼身体。
也就完美撞见了他们。
黑暗中只有绿色通道灯的闪烁,室内灯光映进楼梯间的一刻,看见交迭在一起的人影,男孩把女孩拥在怀里藏住。说实在的这事情确实在学校里屡见不鲜,但尴尬永远无法避免,钟弗深很体贴地把自己手机上照明台阶的手电筒关死,快步走过他们。
让他作出判断这是之前走在他前面的情侣的原因,就是因为那只玩偶,此刻那书包摊在他们脚边,关掉手电筒前,似乎就那只玩偶跟他尴尬打了个招呼,他也就看清了,不是熊不是兔子,是只小企鹅。
林念恩好像有很多的衣服、包,每次他见她都是不一样的搭配,她有时背个双肩包,有时背着帆布包,很多不一样的颜色、材质、风格,她是很青春靓丽的那种女孩,很喜欢打扮自己。她的包上有时也会出现一些可爱的玩偶,他也有听过身旁女生问她说这个好可爱是什么品牌。
但他从来没见过她背过一个黄色的双肩包,上面挂着一只造型可爱的企鹅。
直到今天。
原来那就是他们。
原来他远比自己以为的要早,他早就看见了林念恩有男朋友这个事实了,甚至都是春天已经来了,他听彭皓听师姐偶然提起来林念恩有情况,他还装着惊讶问那是真的吗。
母亲喊他出去吃饭,实则是陪表姐相亲,他怎么可能去?可他挺久没见林念恩了,但林念恩可能去吗?
两个被家长逼迫的人一起出逃,她坐在他后座上,他不信邪,又是含着一样打趣的口气试探林念恩,她的声音传过来说“不是,他是庆平的”。
他不想定义那样的语气是甜蜜的、幸福的,因为感觉好像又和她平时讲话没差,可是又是哪里不一样呢,他也说不好。
一些偶然的、胡思乱想的夜里,他第一次希望林念恩是个不好的人,是个很快会感到厌倦的人,倒是也偷想过那男孩不好,可总觉得那样又对林念恩不好,她可能会伤心。他活这么大第一次在这种问题上想东想西,做一百万个假设。唯一知道他这心思的发小嘲笑他快变成舔狗叁阶了。
他厌恶舔狗这个词,喜欢别人怎么会是件可耻的事?喜欢别人怎么会是摆低姿态去仰视呢?
他依然敢正视她、平视她,即使稍有不慎可能会泄漏爱意,但这没所谓,他也会祝福她,因为她确实是一个很值得被喜欢的人。
他收回与远处那人一瞬相交的视线,笑着催促舍友别再看了,抓紧吃,还要回去复习的。正是考试周了,林念恩绩点那么强,他也不能掉链子。
余下的事情,给他点时间慢慢来,第一次喜欢人他不熟练,第一次忘记人他也要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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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更 加急中 先放小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