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果……
    其他画作不好说,但是《镜》绝对是可以模仿可以学习的。
    毕竟别的画作是徐以叙是有不自觉在运转自己精神力的,徐以叙让顾琛做过试验,即便是同样SSS级精神力的顾琛所做的画,也没办法做到和他一样的效果。
    但是《镜》这一类的画作,徐以叙是分析研究自己其他画作的精神反映效果,纯粹用技巧折射出观看者内心。和他本身的精神力是没有任何关系,也就是说这是完全可以被模仿学习的。
    他在教学过程中,也充分证实了这一点。
    徐以叙用他心理学专业第一的成绩发誓,这些学生绝对是看到《镜》就下意识觉得很难,其他画家大佬都没模仿成功,他们也肯定不行!
    自我否定后,自然是怎么画都觉得不对不可以,难得死去活来然后一个个都不及格。
    徐以叙难得觉得自己有一些心梗。
    看着隐隐有些扭曲的徐以叙表情,心理学的同学们难得对第一艺术大学那些学长学姐起了怜悯心,并且对徐以叙提出了真诚的建议。
    “叙叙,乔老师免费提供心理治疗来着。”
    被怀疑心理健康的徐以叙看了看同学们混杂着惊恐的表情,再想想自己论坛上已经破败的‘清誉’,徐以叙缓缓露出了个和善的笑容:“好啊。”
    最终,在徐以叙毕业之前,首都第一艺术大学写实派专业学生某科挂科率居高不下这点,首医这群学生完全功不可没。
    第111章 番外三
    徐瑶并不是霁星人, 而是来自联邦一个偏远的星球,但是徐瑶很特别,体质等级A.级, 精神力等级S级,这不管是放在联邦哪个星球都是佼佼者,所以很理所当然的, 哪怕她只是普通人家的孩子,也享受着霁星最好的待遇。
    在二十岁的徐瑶看来, 自己的人生清晰可见的光明敞亮, 一片坦途。就好像她压根没有费什么力气,就轻而易举的在十四岁考上首都医科大学,两年修满学分,现在已经医科大学研究生毕业,有多篇论文发布, 可以说得上生物学界冉冉升起的新星。
    理所当然的,也有很多大家族的子弟向她示好,甚至求婚, 不过徐瑶都拒绝了。
    她可一点都不喜欢那些脑子里只有享乐的草包,明明一个个不管精神等级还是体质等级都相当优秀,但从来都没有一星半点使用过。
    徐瑶觉得这些人的脑子捐出去都比待在他们脑子里强, 这完全就是一种资源浪费。
    徐瑶之所以在研究所毕业后去霁星, 也是因为这些破烂事。
    在首都星那些人眼里, 她优秀又漂亮, 非常适合装点门面,她想什么做什么一点都不重要, 乖乖待在后宅里给人观赏展示就好。
    完全受不了那些人, 徐瑶研究生毕业之后就申请去了霁星联邦生物发展研究所, 她的目标是傅博士,她想做傅博士的学生。
    傅博士也是和她一样小星球普通人家出身,硬是靠自身的实力站出一片天地,徐瑶就想成为傅博士那样的人。
    只可惜她申请通过,真的到了霁星联邦生物发展研究所里,傅博士却是拒绝了她。原因也很简单,她手里带的博士研究生已经满员了,就在不久前刚收了最后一个。
    这让徐瑶有些失望,不过她在研究所待了一段时间后,心态也就平和了下来。
    比起一堆大家族扎堆的首都星,霁星的研究环境真的非常健康舒心,完全不需要应付什么乱七八糟的人,只需要专心搞研究就可以了。
    徐瑶心安定了下来,本来想着等上两三年的,傅博士手里的博士生毕业后,她再去申请也没有什么问题,反正她还年轻,不用着急一时的。
    只是计划总是赶不上变化的,徐瑶跟着的项目组完结了,组长暂时没有要开新项目的意思,而是要去度假休息休息,多陪陪爱人和孩子。
    组长短时间内回不来,徐瑶这些劳动力肯定不能白白浪费,自然而然就被分派到其他项目组去发光发热,而徐瑶运气好,正正好分到了研究所所长刑熠的项目组里。
    那时候和徐瑶相熟的人都觉得徐瑶运气好,所长的项目,怎么听都很棒,徐瑶当时也是这么觉得的,只是后来想想,这运气真的是差到极点了。
    跟着所长刑熠工作了大概半年,徐瑶这个硕士表现的十分优异,自然是入了刑熠的眼。得知徐瑶因为在等傅博士还没有开始读博,那时刑熠就对着徐瑶发出了邀请,说他名下还有博士生名额,希望徐瑶能做他学生。
    刑熠的名望可比傅博士大不少,而且据说和不少大家族都有合作关系,非常混得开,有这样一位导师那肯定是不会亏的。更何况在做项目的时候,徐瑶也受了刑熠不少照顾,再加上项目组也有刑熠带出来的博士,对刑熠这位博导也没有什么负面词语出口过,于是徐瑶不过稍作犹豫,也就答应下来了。
    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徐瑶和所长刑熠在大家眼里,都是相当完美的师生,甚至徐瑶和刑熠本身都不觉得这个定义有什么问题。
    大概用了三年的时间,徐瑶在刑熠手下毕业,不过毕业和没毕业都没什么差,徐瑶一样是在霁星这个研究所里工作。中间倒是有过几次可以去其他星球,甚至到首都星研究所工作的机会,不过徐瑶都拒绝了。
    她的老师朋友都在这里,而且步步高升,眼瞅着过两年就可以自己做组长带项目了,徐瑶完全不觉得自己有走的必要,也就这样一直留下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