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9章 烈士的鲜血和躯体拓宽了昔日的羊肠小
作品:《权与法的较量》 下午,刘智勇又接受了一桩贪污受贿案的侦察任务,急于开展工作,与我的交谈只好暂停。刘金辉科长出差天山脚下,抓捕携款潜逃的贪污犯,要到今天晚上才回韶山。我便在韶山市检察院办好有关证件,往位于韶山青年水库东侧的韶山市公安局看守所提审在押的洪先洋。
在一间墙壁刷得雪白的房间里,我与洪先洋相对而坐。他中等个子,单单瘦瘦,白净的脸盘,乌黑的头发,整齐的鼻梁上架一副时髦的眼镜,一双眼珠在镜片背后灵活地旋转着。当我举起相机拍照时,他连忙抬手将面部捂了。
我意识到我的这一举动有损他的自尊心,为了挽回刚才的“损失”,缩短感情上的距离,我起身给他递了一杯茶。
他双手接过,慢慢地品尝着。
我请他谈谈自己受贿的行为及其认识。
他长时间地沉默不语。
我也不催。
凭我的职业经验,要从这种人嘴里采访到真实的情况,决不能摆出审讯者的架势。
他终于开口了——
在此之前,有几家新闻单位的记者来采访,都是把我叫到这里,拍几张照片就走了,没有与我交谈。我很反感。今天,你愿意听我谈,我就把内心的真实想法全谈出来,希望你能尊重事实,为我伸张正义。
我也是搞新闻宣传工作的,对党的政策,对国家的法律,我都懂得。对中央在各个历史时期发出的号召,都能紧跟。当前,全国上下开展的反腐倡廉工作我认为是完全必要的,是非常及时的。而检察院把我作为腐败的典型抓起来,完全是错误的。我的行为没有触犯法律。我寄希望于法院对此作出公正的判决。
我想向你全面谈一下我的所谓受贿行为的有关情况。
第一,韶山太阳城的成立,是小平同志南巡讲话精神的产物。
去年,我在市委党校学习了半年,主要是钻研、领会小平同志南巡讲话的精神,思想受到了武装。所以,当市委决定,要抓住毛泽东诞生一百周年这一重大机遇,促进韶山经济的发展,从市委办、宣传部、市政协各抽调一人,组成韶山太阳城时,我积极地报了名。宣传部领导批准了我的要求。很快,韶山太阳城成立了,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两名,由市委宣传部主管。
在此之前,韶山的经济虽然有发展,但机遇一次又一次从我们手中溜过。过去,毛主席的纪念品都是外面的人制作。韶山太阳城的成立,就是立志改变过去这种现状,抓住毛主席诞生百周年的机遇,促进经济的发展。
去年7月7日成立,8月8日正式挂牌营业。除主要负责人外,其余工作人员全部从社会上聘用。在市委机关租了三间房子,做活动场所;从韶山纪念毛泽东同志诞生百周年筹备工作委员会借款5万元,作为业务开办费。主要经营毛泽东头像纪念品。
1992年8月8日到1993年2月底,是统一经营,实行经理负责制。六个月的经营时间,获利税5万多元。主要经营小件的、零散的纪念物品,如像章、领带夹、卡片等,不成体系。与市委办的其它经济实体相比,不算差,也不算好,马马虎虎过得去。但未能真正起到抓住毛泽东诞生百周年的机遇,促进韶山经济发展的作用。
为了充分调动大家的积极性,从1993年3月1日开始,实行承包经营。总经理韩平沅承包太阳城总经营部,再以摸砣的形式,确定我承包的第二经营部。先确定承包人,再制定条约,然后签约承包。承包者有人、财、物的自主权。
我按照合约,聘请了几个人,组建了第二经营部。人员除一个是原韶山太阳城的临时工外,其余都是我从社会上聘请的。
韶山太阳城总部交给我价值6万元的各种纪念品,算是铺底资金,我借贷6万元,作为流动资金。经营场地以及设施,一概租借,每个月扣留了房租、水电费,每间房子100元,桌子、椅子也是租借,按承包期扣留,进入了成本,不存在白拿白用。我们买了个价值1500元的音响,分10个月摊销。
第二、合同规定,承包期内,所有债权债务,都由承包人负责。
第三、我在原单位的工资、福利,都从我的经营中扣除,进入成本。就是说,我的工资是由我经营创利获得的。一句简单的话,我已经与市委宣传部脱钩了。
第四、合同明确规定,我的承包上交任务是利税5万元。只有6万元流动资金,要交5万元利税,几乎是一比一,难度是很大的。合同还同时规定,超额给予奖励。如果完成6万元利税,从超交部分中奖励百分之八十。如果完成了7万元,从第7万元中奖励百分之九十。超过7万元以上的,奖励百分之百。有奖自然有罚。没完成上交的利税任务,要赔。如果只完成4万元,未完成的1万元要由承包者赔百分之六十;如果只完成5万元,要赔百分之七十,未完成的越多,个人要赔的就越多。太阳城经营10个月,要上交利税14万元,当时市委、市政府办的实体中,没有一个实体有这样高的承包基数。可见我们所承担的风险是相当大的。
第五、承包合约的名称是“风险责任承包”。不等于全员承包,也不等于集体承包。我负全部责任。我雇请的员工,只对我分派的那一项工作负责。
合约中规定,要开发一套毛泽东头像纪念章。今年3月至6月,经营原有产品和开发新产品,创利17万多元,于7月全部上交给政府。
为了开发新产品,我设计了一套28枚的毛泽东头像纪念章,早在1992年9月5日就与江南机器厂签订了承制合同。规定由韶山太阳城设计头像稿,江南机器厂劳动服务公司在1992年12月底以前,制作出头像的第一、二组各二千枚,1993年3月底前,制作出头像的第三、四组各二千枚,其余分期分批交足一万套。每枚定价4.8元。
洽谈这笔业务,不仅总经理去了,市委领导也去了。
结果,到1993年3月底,江南机器厂劳动服务公司没有交出一枚样品。到了4月份,才交给我100枚试制品,质量却不合格。我提出意见后,交还对方。
此后,对方又送来了200枚,质量还是不过关。不仅产品没出来,模具也没出来,应刻制56枚模具,到2月底才刻出2个模具。
8个多月过去了,对方没有遵守合同,眼看毛主席诞生百周年纪念日只有几个月了,如果任对方拖延下去,这套新产品的开发就有失败、亏本的可能。
于是,我对这套产品重新设计,重新开发,对设计、生产、销售的全过程进行落实。3月上旬,我将28枚改变为18枚,分成两组。3月中旬联系生产厂家。3月底4月初,看到了三个厂家试制出的样品,从中挑选、确定了两个厂家,每枚像章价格为4.5元,签订了制1万套的合同。
于是,刻模、生产,紧锣密鼓地进行,与之相伴的是做好发行工作,沟通发行渠道。
我对全国市场作了两种分析,如果大局稳定,经济发展,这套毛主席像章的发行量就大,反之,发行量就小。
为了提高人们的购买兴趣,向全国发布消息,限额发行2万套,具有珍藏价值。果然,消息发出只有几天,全国各地纷纷来函来电,2万套全部订完。
我向韶山市工商银行提出要求,增加1万套,得到同意。同时,我又设计了一种分组包装,有5千套,也很快售完。
制作这么多毛主席纪念章,需要200多万元流动资金,上面未给贷款,全是我自己想办法解决。
在经营过程中,厂方业务人员提出给我回扣,被我拒绝。我说,我订制的产品是要卖出去的,你给我回扣,如果质量不过关,积压下来,赔本的是我自己。如果时间不抓紧,迟于12月26日,就没有意义了。
产品送来一部分,验收合格率比较高。厂方业务人员又提出给我回扣,他们说,产品质量,交货时间,我们都保证了,你不用担心了。只希望你下一批业务继续与我厂合作。他们一再坚持要让利给我。在这种情况下,我接受了他们给的回扣。
我的想法是,厂方既然坚持给回扣,当然是要给我本人,就暂时收下来,以后再作处理。当时经营比较紧张,我的思想,精力,全部集中在生产、销售上,不可能过多的考虑这笔回扣问题。
太阳城有一个经营管理制度,合同以外的,收受客户的回扣要上交,然后个人返回百分之二十。我是想把18枚套仿币镀金毛主席纪念章发行完之后,再处理回扣之事。如果这些毛主席纪念章不售完,一旦积压,我就要赔本100多万元。
凭良心讲,这么大的业务,要成功,是头等大事。回扣放在那里,等忙完了再处理来得及。况且制度中间并没有规定回扣什么时候上交。我的合同期是1993年12月底。
所得回扣,实质是奖励我的合法收入,与受贿、贪污罪应区别开来。我的前提是个人承包。我要求法律部门,要求新闻舆论,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和政策作为判断的标准,对我的情况作具体分析,具体判断,我相信我是无罪的。你作为记者,又是副总编,我相信你有百分之八九十的自主权。我想你对我的案子的全部情况进行采访、调查,你会得出公正的看法,我相信你会接受我的观点。
18枚套仿币镀金毛泽东纪念像章的发行,除了深远的政治意义之外,还可创100多万元的利税,这对国家是一个贡献。不能赚了钱就是集体承包,亏了本就是个人承包。检察院的领导找我谈回扣的问题,我的脑袋象会要爆炸。
太突然了。我不知怎么搞才好。经过一天一夜的思想斗争后,我既承认了事实,又摆了理由。我被逮捕以后,多少个晚上睡不着觉,思前想后,我想应该有个公正的结论。
我没有插断他的话,让他一口气谈了这么多。之后,我把纪录交给他过目,并请他在上面签字。他仔仔细细地看了一遍,在记录末尾写道:
“以上是我谈的情况,是实。洪先洋10.23。”
他把采访本还给我,又立刻收回去,接着写下了这样的文字:
“如果进行报道,请送给我一份,谢谢!(您同意发稿前给我看一下。)洪先洋10.23。”
我步出韶山市公安局看守所,上车,沿着环山公路朝检察院驶去。
这条路通向上屋场、滴水洞,也通向银田寺、长沙城,通向全国全世界的每一个角落。
过去,这条路没有如今这么宽,这么平,是一条弯弯曲曲的羊肠小道。在这条路上,少年毛泽东看过牛,担过柴,青年毛泽东举过火把,集合过队伍,中年毛泽东带着自己的亲人,带着韶山的有志之士,投身推翻三座大山的革命。这路上的每一寸土地,都浸润着烈士的鲜血,是烈士的躯体,将昔日的羊肠小道拓宽成了这平坦光滑的环山公路。当众人在这条路上走过的时候,切不可忘记牺牲了的烈士们。
我想返身问问洪先洋,他在这条路上走过的时候,是否这样想过。可惜时间不允许,我还要去市检察院继续采访刘智勇。也许刘金辉从天山脚下抓捕逃逸的贪污犯已经回来,那样,我可以与他作一次长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