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7章 身份

作品:《我真不是法爷

    林奇在凌晨三点的街头,看着城市的灯红酒绿,寒风料峭,微微叹息。
    这个钟点,原本繁华的小区也只被路边路灯照亮,也就夜生活丰富的夜猫子,时不时驾驶着车辆路过,惊起不少流浪猫狗的注意,偶尔卸下一两位喝得酩酊大醉的乘客,他们迈着摇摇晃晃的步伐,艰难朝着家里走去。
    过分些的,还直接吐了一地,足以让还有两个多小时来上班的早起环卫工人头疼。
    林奇对眼前的这一幕倒也不陌生。
    曾经他和同学死党喝得快“团灭”亦或者半夜出去撸串,这个钟点才回来也是常事。
    他皱了皱眉头,继续朝着记忆里家门口的位置走去。
    可没几步。
    他又迟疑了起来。
    也不对呀。
    这一刻,他依旧觉得满脑子充满着恍惚感,无法相信这么大的馅饼会砸到自己脑袋上。
    一般按照小说的套路。
    当主角发现自己拥有“超能力”时,那接下来,他就会发现自己所在的整个城市,到处都有超能力者,甚至还有各种超能力组织将其卷入。
    类似于当你发现一只蟑螂时,那么整个家其实已经隐藏数十上百只蟑螂的道理。
    这是一种考得太好的不对称感。
    这般想着,他连忙根据记忆宫殿里的微处理器,调入原先的“法术模型”思索起来。
    十余分钟后——
    “侦测魔法!”
    瞬间一道零环法术历经在异界重新历经一番努力后,被林奇施展了出来。
    他视网膜前方瞬间笼罩锥形的魔法探测力场。
    第一回合扫荡,判断无魔法灵光。
    第二回合扫荡,判断魔法灵光数量零,最强强度无。
    第三回合扫荡,无灵光无法定位灵光位置与强度,无法分析关联学派。
    一番“检查”,林奇微微提及的内心总算放下不下。
    不至于他一张开眼便被漫天魔法灵光把眼睛都刺瞎了。
    很快,他脑海里便重新梳理了一番思绪。
    当务之急就是回去原先的家里,了解一下到底自己离开这个世界“多久了”?
    唯一可以给他的安慰的,周围的场景看上去差异并不大。
    不对!
    林奇很快看了眼自己身上穿着的这间法袍,此时它在夜幕笼罩之下颜色朴素,并没有折射散发任何流光溢彩。
    也亏得是夜幕。
    不然的话,穿着这种法袍制服,而他又不是参加漫展或者去环球什么,肯定会当场被人第一眼注意。
    而且!
    林奇此时的神色渐渐严肃起来。
    他这才明悟过来。
    此刻的自己所有用的是一具“18岁”的林奇身躯。
    而不是地球那位28岁的996不归路的打工人打工魂的林奇。
    两人连外貌都有所差异。
    一声叹息。
    他已经不是他了。
    在蓝星的那位“林奇”,已经死去了。
    林奇已慢慢回想起穿越前的一幕——
    卡车穿越法。
    林奇微微咬牙。
    “易容术!”
    易容术作为幻术系的一环法术,门槛并不高,但是它却也是变身术之外,法师伪装潜入敌营的稳妥方式之一。
    这道仅仅能够对自己施展的10分钟级的法术,可以让自己从服装、盔甲、武器和装备这些,一一变得看上去不同。除了不能改变体型之外,样貌的变化完全随心所欲,甚至可以添加特殊的外貌特征,让自己看起来变成了另一个人。
    不过离弃你所做的,仅仅是让自己的服饰变得和地球一致,外貌他并没有改回来,充其量变得更加成熟些。
    因为原先容貌的林奇或许已经去了。
    林奇叹息了一声,默默走进了街角的一间24小时营业的711。
    半刻钟后,他突然空手地走了出来。
    没有携带“现金”的他,除非主动用造物术或者幻术来欺骗他人,否则也改变不了“贫穷”的事实。
    不过靠着“魅惑人类”这一法术,他已轻松从夜间百无聊赖的店员嘴里,套出足够的信息。
    数个月前,这里附近确实出现了一起卡车撞人事件,而那位死者很快就按照程序火化了。若非这是近来少数令人震惊的重大交通事故,否则店员都没法这么轻易回想起来。
    麻烦了。
    这下子,有家都归不了。
    地球上的那位“林奇”,他的所有社会关系,都已经随着一场葬礼而终结。
    这也意味着,林奇无法悄无声息的重新回归到原先的身份。
    他需要一个崭新的“身份”。
    甚至他回去接触原先的家庭与朋友们是,都需要一个更为合理的“借口”。
    林奇很快就将目光重新投向“惑控系”法术。
    在一环的“魅惑人类”之后,惑控系第二道真正影响目标意志的法术,在第二环是空缺的,得等到第三环的“暗示术”来临。
    那时的他才是真正的无往不利,甚至可以靠着这道法术在整个户籍系统里,“合法”地重新造出一个身份来。
    本身就干过视野单位的林奇,无比清楚整个官僚体系。
    事实上,一般人都不喜欢跑政府部门办事情。
    一方面是办理过程有时候需要的证明材料不少,而这个时候开具“证明”恰恰最难。
    有些部门非得你开具其他部门不想开具的“证明”,因为证明是一种完美的“卸责”道具,表明这一点已经有对方部门核实,自然一般部门并不想主动揽锅。
    所以很多时候,就会遇到一件事情,被几个部门来回踢皮球的“无解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