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节
作品:《[李寻欢]明尊焚影》 裴戎昭甚至还跟某几个高手成了可以一起喝酒的朋友,比如郭嵩阳。郭嵩阳是听说他经过自己所在的城市,主动找上他和他切磋的,因为江湖上已经把他说得神乎其神,什么刀气可以横扫十丈啦,什么刀法如神啦,什么瞬间移动啦,什么身法太快可以看到残影啦……郭嵩阳也是个好战的家伙,听到这个岂能不见猎心喜?
当郭嵩阳找到裴戎昭的时候,他正在帮一个老大爷推着陷到泥坑里的牛车……
当时郭嵩阳问他:“你现在也是江湖上风头最劲的超一流高手了,为何还要这样?难道不怕被人看到了对你的形象有损吗?”
裴戎昭骄傲地扬着下巴道:“我辈明教弟子,向来都是以泽被苍生除恶扬善为己任,这有什么好丢人的?江湖上的超一流高手就不能顺手给老百姓帮帮忙了?”
郭嵩阳想起这人曾经以一人之力扫平了西北的沙盗马贼,前阵子又荡平了雁荡山盘踞多年的山匪,民间对他感激崇敬的事情。对于江湖人来说,老百姓生活得怎么样跟他们其实是没关系的,江湖人更多考虑的是江湖道义江湖规矩,就算有些大侠平常行侠仗义也会偶尔做做这些事,但是那些大侠也不会有谁在路边看到一个老大爷马车陷进泥坑里就马上挽起袖子去帮忙推车……他们更在意的是“除恶扬善”的名声,而不是除恶扬善这件事本身。
事实上这也是裴戎昭不喜欢这个世界的原因,在大唐的江湖上,大唐的江湖人不管是初出茅庐的小菜鸟还是江湖中成名已久的高手,很多人心中还是有一股忧国忧民的豪迈情怀,他们关心国家,关心百姓,虽然身在江湖,却不像这个世界的江湖人一样只会成日逞凶斗狠,他们的胸襟比这个世界的江湖人都要开阔得多。
所以他对于说他帮老大爷推车会毁了形象的郭嵩阳一开始是没什么好感的,他只管自己一使劲把车推出了泥坑,摆摆手送走了老大爷,就到旁边的小溪开始清洗自己沾到泥水的衣摆。
然而在郭嵩阳跑去买了酒专门向他道歉并且请求切磋之后,他们就成了酒友,并且还在郭嵩阳的引荐下和不少高手着实过瘾地打了很多场。
至于“抛弃”了他家裴大哥的少年阿飞,他当初跟裴戎昭是朝着相反的方向走的,不过他的成就也没比裴戎昭差多少,在百晓生兵器谱上排名仅次于第四名郭嵩阳的第五名“温侯银戟”吕凤先就是被他打败的。
不过小半年的功夫,“妖刀”裴戎昭和“快剑”阿飞在江湖上的名声已经是如日中天,甚至还有人说百晓生下一次编兵器谱就要把他们编上去。
他们两个混得风生水起,被留在庄子上养病的李寻欢自然也听说了——裴大爷偶尔还是会给他写封信的,阿飞也经常给他写信——他现在的病情已经大有起色,咳嗽已经不像以前那么频繁了,脸色也红润起来,身上也有肉了,不再像以前那样风一吹好像就要倒的样子,鬓边的几丝白发早已被新长出来的黑发取代,整个人看起来都比以前年轻了好几岁。
然而他却并不是很开心。
林诗音并不接受他的好意,尽管那些去兴云庄送东西的人没说是奉他的命令,只说自己身为李家管事,有责任照顾好表小姐,她也依然客气又疏离地把东西都退了回去,并且闭门不出。好在那些上门打秋风的人都被李家的管事暗中打发了,否则她的日子绝不会过得安宁。
但是李寻欢不开心的原因并不只是这个,这个其实只占了一小部分,更多的不开心是因为裴戎昭。虽然他们相识才几个月,但是他早已习惯了身边有那么个人,虽然老是凶巴巴地强制自己做这做那,但是却全都是为了他好,那种细节处不经意流露出来的掩盖在裴戎昭嚣张霸道的外表下的温柔,早就已经无声无息地渗透到了他的生活里,可是现在裴戎昭却已经不在他身边,这让他怎么能习惯?
晚睡的时候没有一个人霸道地把他扛起来塞到床上命令他睡觉,偶尔不想喝药的时候也没有一个人在旁边虎视眈眈非要盯着他喝下去,心情不好的时候也没有一个人三言两语就能把他从那种低落的情绪中拽出来……
这种不开心在裴戎昭刚离开的时候还不明显,但是到了后来,却越来越严重了。有时候他也会愤愤地想:还说有空会回来看我,检查我身体恢复得怎么样的,可是我现在都快好了你也没有回来过一次……
然而这种情绪又是很幼稚可笑的——他自己是这样觉得——人家阿昭只是他的朋友,又不是真的和他一起断袖了,他干嘛要因为这个不开心?
而且他虽然已经放下了林诗音,却也不代表他就是喜欢上了一个比自己小十岁的男人啊!那干嘛还要一副被情人抛弃了的样子?
这实在是一件很伤脑筋的事,李寻欢每天琢磨这个问题琢磨得头发都要掉了,最后也没想出个结果来,自己到底是不是喜欢阿昭呢?
他一直琢磨到了秋天,裴戎昭在江湖上名声越发大了,现在几乎大部分的江湖人都知道,“妖刀”裴戎昭来自一个名为“明教”的西域教派,灰发红眼擅使弯刀,为人亦正亦邪,和“小李飞刀”李寻欢、“快剑”阿飞以及“铁剑”郭嵩阳是好友。
知道裴戎昭又多了一个“铁剑”郭嵩阳做好友之后,李寻欢心里更不舒服了。这是很不正常的,没有谁会因为自己的好友有了另外的朋友而不开心,如果是在以前,李寻欢反而会为自己的朋友高兴,如果有了另外的朋友的人是阿飞,他觉得自己也会很高兴,但是为什么当那个人是阿昭的时候,他心里就觉得好像被别人抢了自己的东西似的?
然后他终于想到了答案,可是这个答案却是他最害怕的——他觉得自己喜欢上了裴戎昭。
作者有话要说:
不知道这样有没有显得突然啊……可能是我以己度人了吧,我就觉得要是有个人对我那么好的话,我都用不了几个月那么久就会喜欢上了……而且太慢热了也不好,所以写着写着就成这样了……qaq
第二十七章重聚
李寻欢想明白以后,就觉得自己真是苦逼极了。第一次喜欢的人最后跟别人在一起了,虽然是自己作孽推出去的,但还是痛苦了十年那么久……可是这好歹还是个女人,第二次喜欢的人却是个男的!还是个早就申明自己绝不会喜欢男人——尤其是老男人——的男人……
他想是不是因为距离太远了,所以他就自己在心里把阿昭的优点全都放大了,所以才会喜欢上他,可是就算这样想,他还是觉得他家阿昭就是超级好,全世界最好!
这真是一件悲伤的事……
他觉得自己无可救药了,可是他并没有打算做什么,他又能做什么呢?他比裴戎昭大了十岁那么多,裴戎昭现在二十四岁,而他已经三十四了,等到裴戎昭三十四的时候,他四十四,几乎已经要到了知天命之年……他还是个男人,不用想就知道是没可能的。
喜欢林诗音的时候,他可以忍了十年那么久,现在喜欢裴戎昭,他当然也可以再忍十年,二十年,把这个秘密一直藏在心里,直到带进棺材里,百年之后化为一抔黄土……
或许是因为受了情绪的影响,他又瘦了一点点。梅二先生给他诊脉的时候还问他:“前阵子还好好的,怎么现在又这样了?肝气郁结……你受了什么刺激?”
他摇了摇头不说话。
梅二先生捋着胡子一脸淡定地说:“相思病了吧?裴公子出去这么久也没回来看过你,你想他了也很正常,但是你也不能因为这样就忽略自己的身体啊,等他回来看到我没把你治好,我们俩都要被他骂死的。”
李寻欢惊了一下,“你怎么知道……”
“我怎么知道你想他了?”梅二先生笑,“虽然你们俩没明说,但是我还看不出来吗?明明就是一对嘛。而且江湖上都这么说啊。”
要真是一对我也不会肝气郁结了啊……李寻欢想道。
于是他说:“我们真的只是朋友而已。”
“朋友?”梅二先生鄙视地看着他,“朋友会那么细心体贴地帮你打理好生活中的琐事?朋友会因为你不听话上床休息就抱来抱去的?朋友会连你衣服穿得厚不厚吃饭吃得多不多都管?他吃饱了撑的啊?”
“那是扛!”李寻欢反驳道,“阿昭只是比较霸道一点而已!”
梅二先生嘿嘿地笑,“他有对小阿飞这样吗?”
“但是阿飞又没有不听他的话,阿飞很乖的,”李寻欢很想叫他不要再说了,再被他这么说下去,他真的要以为阿昭也喜欢自己了,可是明明就不是,“你别说了,我好好配合你治疗就是了。”
梅二先生满意地点点头,“想开点,按时吃药休息,少喝酒,平常多出去走走散散心,你就是太闲了才会胡思乱想给自己添堵,找点事做吧!我听说最近江湖上有个传言,说你表妹的兴云庄即将有重宝现世,恐怕会有很多人去找她的麻烦哦,现在龙啸云又跑了,留下一对孤儿寡母的,啧啧啧……”
李寻欢虽然已经放下了过去那段感情,还很苦恼地发现了一段新感情,但是对于林诗音还是有一点关心在的,于是赶紧找自己家的管事去打听。
他家管事并不是江湖人,只是普普通通的生意人,因此过了好几天也才打听出一个模模糊糊的消息:九月十五日兴云庄将发生一件大事!
“九月十五?”李寻欢想来想去也没想明白九月十五是个什么特殊的日子,只好亲自动身去查探。好在他住的庄子距离兴云庄所在的太原府城也并不远,他终于还是在九月十五之前赶到了。
兴云庄的大门紧闭,林诗音连李家的管事都不见,更加不会见他了,他也是想到了这一点,因此就在兴云庄后墙的一条小弄堂里的小酒店住了下来。
小店的老板孙驼子是个不错的人,因为他喝酒咳嗽还劝过他少喝点。
他当时是这样回答的:“如果现在某个人在这里,那我肯定就不喝了,不过现在他反正也管不到我,我喝一点又怎么了?”
孙驼子当时看他的眼神简直好像看一个为情所伤的可怜人……
九月十四那天早上,李寻欢还是照常坐在小店的角落里喝酒,店里却突然来了两个穿着杏黄色长衫的人,问了孙驼子一堆关于兴云庄的问题,比如兴云庄以前的主人是谁,现在的主人是谁,现在的主人龙啸云去了哪里,又去了多久,这两天有没有陌生人来问话……问完之后就走了。
到了黄昏,这间平常几乎没什么人来的小店居然开始有很多人来光顾。
第一批是一对祖孙,一个白发苍苍的蓝衫老人和他的梳着两条大辫子长得很漂亮的孙女。
第二批是两个长得一模一样带着刀的高壮大汉,看起来是一对孪生兄弟。
第三批却有四个人,一个高的,一个矮的,还有一个紫脸膛扛着长枪的年轻人,和一个穿着绿衣裳带着金首饰走路一扭一扭的半老徐娘。
第四批却只有一个人,一个瘦得出奇高得出奇的马脸汉子,脸上还带着一块巴掌大的青色印记。
这四批人再加上李寻欢,顿时就把小店的五张桌子都坐满了。
但是很奇怪,这么多人竟然都是来喝闷酒的,就连说话都是低声细语,仿佛生怕别人听到一般。
李寻欢一边默默地喝酒,一边望着店外对面的兴云庄后院亮起了灯光的小楼,也不知道在想什么。
就在这时,或许是喝够了酒,那个紫脸膛的少年突然向辫子姑娘搭讪了,他原以为那姑娘是卖唱的,因为辫子姑娘的爷爷身上背着胡琴,然而辫子姑娘却是个说书的。
“严格来说呢,我爷爷才是说书的,我只会给爷爷帮腔,”辫子姑娘俏生生地笑着说道,“爷爷说的可是江湖中最轰动的消息。”
紫脸膛少年被她这么一笑魂都要飞了,然而那个绿衣妇人却好像吃醋了,“要说就说,飞什么媚眼?”
于是辫子姑娘的爷爷就说了起来,说的竟然是李寻欢,“……天下间除了李寻欢,还有谁称得上是英雄?李寻欢已销声匿迹大半年,江湖中还能发生什么大事?老头子已经没什么好说的了。”
可是那个高高瘦瘦的马脸汉子却突然拍桌冷笑道:“那倒未必,至少我就知道,就在此时此地,很快就要发生一件惊天动地的大事!”
接着他就一一报出了那第二批第三批人的名字,“‘白毛猴’胡非、‘大力神’段开山、‘铁枪小霸王’杨承祖、‘水蛇’胡媚、‘南山双虎’韩家兄弟,马上就要死在这里!”
那些人自然大怒,段开山更是要对他动手,却被他着实打了七八个耳光,谁也没有看清楚他的出手。
“你们以为是我要杀你们?凭你们还不足以让我出手,要杀你们的人马上就来了。”
那六个人早已经面色苍白满头冷汗。
李寻欢还在淡定地喝着酒,全然不管这些人在店里扫来扫去的目光。
外面的风渐渐大了,但是店里却静得吓人。
就在这时,店外突然传来了一阵急促的马蹄声,所有人立刻朝门口看了过去,店中气氛紧张得一触即发。
马蹄声在店门口停了下来,接着门外便响起了一个极好听但是咬字却有一点点奇怪的男声:“你是不是很奇怪我为什么要到这里来?因为那书呆要是到了兴云庄附近,肯定只会住在卖酒的地方啊。”
李寻欢瞪大了眼睛,猛地站了起来,甚至因为太过激动打翻了桌子上的酒壶。他的心“怦怦”地跳得飞快,只知道盯着门口的帘子,等着那人走进来。
帘子被掀开了,一身白衣戴着兜帽背着双刀的男人大踏步走了进来,正是和他阔别已久的裴戎昭。
李寻欢的眼里已经看不到裴戎昭身边那个背着一把乌鞘长剑的黑衣男人,他的注意力全都放在了裴戎昭身上,可是他却只知道愣愣地看着人,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裴大爷一走进来就看到了他,便摘下兜帽露出了一个灿烂的笑,大踏步朝他走了过去,“我就知道你在这里!”
就在他快走到李寻欢面前的时候,旁边那个紫脸膛少年“铁枪小霸王”杨承祖已经按捺不住,长枪一抖就朝着他扎了过去。
雪亮的刀光闪起,裴戎昭瞬间就做出了反应,一招“怖畏暗刑”缴了他的械,随后一脚就将他踹到了墙角。
他这一出手镇住了不少人,至少本来想要对他出手的南山双虎等人都停住了。
“书呆,这是怎么回事?”裴戎昭疑惑地看向了李寻欢,“你这是跑到贼窝里了?这些杂碎是来找你麻烦的?”
李寻欢呆呆地看了他半天,才眨了眨湿热的眼,对他笑道:“没有,是误会,他们以为你是来杀他们的呢。”
裴大爷不屑地撇了撇嘴,“谁有功夫去杀这些小角色,老子是来找你的。”
店里的人纷纷松了一口气,这才注意到他异于常人的发色肤色和眼睛,那个绿衣妇人就惊叫起来:“你是裴戎昭?!”
裴大爷满脸杀气地看了她一眼,“给老子闭嘴,没工夫理你!”
然后他就自顾自地走到李寻欢面前捏了捏他的脸颊,满意地点点头,“嗯,很好,长肉了。”
作者有话要说:
我就说肯定很快就能重逢的啦,阿飞也很快就要回来了!我是大亲妈才不会虐呢!
第二十八章闪瞎全江湖!
看到前一刻刚刚踹飞了一个人又满脸杀气地震慑了另一个人的裴大爷一转头就旁若无人地去捏李寻欢的脸,小店中所有人都目瞪口呆。
李寻欢睁大了眼睛捂着脸呆呆地看着他,过了好一会儿才小声道:“你干什么呢,好多人看着的……”
裴戎昭眉毛一挑,开玩笑道:“没人看的时候就可以?”
不要开这种暧昧的玩笑啊!李寻欢很想这么吼他,但最终还是一瞪眼,“没人的时候也不可以!”
裴大爷大笑着揉他的头发,“死书呆又闹别扭,捏一下怎么啦?你以前还调戏过我呢。”
我什么时候调戏过你啦!
李寻欢真是又憋屈又苦逼,无奈地拿开他的手,问他:“你怎么到这里来了?”
裴戎昭指了指身边那个沉默的黑衣男人,“这家伙非要和你打一场,听说我认识你,就让我带他来了,我们先到庄子上去的,不过他们说你到这里来了,所以我就带他来啦,郭嵩阳,你叫他老郭就行了。”
店中的人都是一惊,不仅是因为看到百晓生兵器谱的第四名,也是因为他们已经猜到了李寻欢的身份。
郭嵩阳一脸严肃地对李寻欢抱拳,“久仰大名,但请一战。”
李寻欢之前没见过郭嵩阳,现在看到他,突然就放心了——他很莫名其妙地在心里想:他看起来比我还要老呢,阿昭肯定不会对他有意思的……
于是他便微笑着回礼:“久仰久仰,以后有机会的,请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