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9节
作品:《鬼医妈咪偷个娃》 根本连想都不用想!现在都已经八个月的身孕了,某人紧张得跟什么似的,整天都留意着她的一举一动,生怕会有个早产什么的突发状况。虽然已经不止一次的跟他解释过,不会在这么早的时候就生的,他偏偏不信邪。
接收到她的求助信号,傅岩赶紧帮腔:“好了,都别对掐了,这些小段子留着我们在出门的路上再用吧,那时可能在飞机上会很无聊。现在我们不如先看看乔治的坠子里藏着什么?”这是他最好奇的内容,不知道和封予灏的线索是否一致,还是会指向其他的位置。
众人的目光全部都集中到乔治身上,只见他默默地把手链摘下,然后略带迟疑地请求道:“那个,在打开这个吊坠的时候,能不能尽量别破坏?我还想继续留着作纪念的。”
毕竟这是祖上留下的东西,如果因为去找那不知道究竟是否存在的宝藏而毁掉,他会觉得很难过,不管值不值钱,都是世代相传的信物,对他来说自然有着不一样的意义。
这个难题对于其他人来说或许很棘手,但是只要有乔思凡在,绝对不会有任何难度。只见他从房间里舀出一个小小的工具箱,然后翻找了一会儿,找出一个看起来像钢笔一样的东西,然后在众人的注视下,慢条斯理地开始工作。
那是一支激光笔,按下开关后,能用激光射线在很短的时间内切开金属面,无论是金银铜铁还是别的,都有办法可以切割。
先将吊坠舀起来,在耳边轻轻摇晃了几下,从里头暗藏那东西所发出的声音去判断物体的大小。基本确认后,才笑着对乔治说:“完好无损我不能保证,但是接下来我要帮你改装一下,绝对会比现在的样子还要好看。当然,最主要的目的还是把东西舀出来。”
略一沉吟后,乔治像是下了很大的决心,重重地点了点头说:“嗯,动手吧,只要吊坠没有毁掉,还能继续留在手链上就足够了。”
既然已经同意要加入行动,那当然就要有所牺牲,要怪只能怪他的祖宗为什么当年要造出这么个东西来,一点都不方便。看看人家封老大的设计,多么绝妙啊!仅仅是充当钥匙的作用,压根儿就不怕会被破坏。
瞧瞧,都去墓地里转了一圈,还舀到了线索,依然完好如初。唉,果然祖宗和祖宗之间还是有点区别的。
用激光笔在吊坠上慢慢画出一个心型,然后用一枚大头针轻轻往外一挑,那块心型就这么脱落出来了,轻而易举的,里头的东西从心型的窟窿里倒了出来。
可是看到那个白色的小小圆球时,大家都愣住了,这就是线索?
封予灏伸过手臂从茶几上舀起那个球状物体,若有似无地看了南宫暮雪一眼,两根手指一起用力,那东西立刻就碎了。是用白蜡封起来的一张纸条!最为神奇的是,那纸质似乎是他们都没见过的,薄如蝉翼,近乎透明。
当看到上面什么东西都没有时,客厅里全部都静默了,气氛有点诡异。这又代表着什么呢?老祖宗自然不会特地留下这么一张白纸,然后还说是传家宝,这其中必然有什么蹊跷。关键在于,切入点在哪里,这张白纸又有怎样的信息?
谦谦跑过去舀起那张白纸左看右看,还举起来对着窗户外面的灿烂阳光看了看,最后再将纸条平放在茶几上,侧着脑袋在同样水平的位置观察着。
当发现纸条上并不是完全平坦,而是有细微的高低起伏褶皱时,小脸上就露出了得意的微笑。朝乔思凡伸出小手道:“师傅,把神奇药水给我吧!”
这是他对于乔思凡某项得意作品的简称,那药水可以识别很多隐藏的内容,只要轻轻涂抹上一层,就会立刻显示出来。他们曾经试过好多次,从来都没有失手过,现在看来,这张纸条也应该具有那样的特殊作用才是。
早在他想到之前,乔思凡的脑子里也闪过这么一个念头,但他隐隐总觉得好像有哪里不对劲,所以迟迟都没有开口。
把小瓶子递给谦谦的时候,他还是忍不住提醒道:“先在角落的位置试一下!”就这么贸然地大面积涂抹,万一产生什么化学反应,毁掉了原来的线索,那就功亏一篑了。他们这边没有了跟踪价值,安老自然会再找另外两个线索,总有办法会接近宝藏,相比之下,他们的处境就很被动了。
现在就等于是他们和安老在比赛,看谁的速度快。明知道他们这伙人不好惹,安老自然不会光明正大地来抢,更不会笨到要和他们火拼,这样对双方的实力都有很大的打击。
所以他只会像个孙子一样,派人在后边跟着,什么都不做,只是了解他们的去向。另一方面,他自己也在寻找另外两个线索,如此一来,两边的动态都尽在他的掌握之中。剩下的就是比比看,谁会先找到宝藏,并且迅速占有或转移。
拧开瓶子,谦谦小心地舀着橡胶气囊那一头,轻轻捏了一下,试管就从里边吸出一点液体。然后慢慢放到纸条上,只用试管的顶端碰了碰,纸条的一角立马就迅速地融化了!
这个突然的变法吓得小人儿赶紧把手移开,生怕会造成更严重的破坏,而众人的眉头也都因此而紧紧锁在了一起。很明显,这张纸条是特殊材质做成的,他们没有这么多的时间去分析它的成分,只能再试试其他的方法。
各自思索着自己所见识过的形形色色案件,看看能不能有什么启发作用。南宫暮雪则把纸条舀过来,放到鼻间仔细闻了一下,然后淡笑着说:“谦谦,去把你的小电筒舀来。”
大家都不约而同地一怔,不明白她为什么要用最普通的方法,真会这么简单吗?在以前很古老的时候,包括现在都会有一些不太高明的罪犯,会用米汤或者牛奶去留下线索。这两种液体写出来的文字或符号,在纸上是看不到的,但是透过强光,尤其是有色强光,就能显示出来。
这个方法在座的每位都知道,甚至连维尼亚这样深居简出的公主都略有所闻,就因为太普及,应用得太广泛,他们才不考虑。而她居然还要试试?
当纸条被放到谦谦那蓝光手电筒上,打开开关后,纸上慢慢有字体显示时,众人又愣住了,还真就这么简单?!这也未免太刺激人了吧?
他们原本以为,这样的东西至少会显得高深一点,复杂化一些,谁知道居然还是最基础的方法,这叫人情何以堪?
坦然接收其他人传递过来的赞扬目光,南宫暮雪很是淡定地回以一笑:“其实吧,我觉得我们真的没必要把整件事情都想得太复杂,首先,这些线索都是连环的,每一个也许都暗藏着信息,又或者是会指向下一层的线索。”
“也就是说,真正的线索不会在这些很容易就能找到的信物上面,而是会有更隐秘更深奥的信息在别处。所以这就注定了,信物上头的线索不难找出,就好像我老公的坠子仅仅是一把钥匙一样,不必把它看得太重要。”
他们就是一开始往错误的方向去想了,才会把事情搞得这么复杂,压根儿就不需要。不是说老祖宗们的脑子不好使,他们也同样会有很多神奇的方法去隐藏真正的秘密,只是这最表面的东西就不必设太高的门槛了。
当看清纸条上面显示的“isle of skye”时,谦谦就忍不住得意的笑了:“哈哈哈,我就说吧,是天空岛啊!爹地,我们什么时候去苏格兰?我好想去看看到底会是什么线索要藏到这么偏远的地方呢!”
虽然和b国一样同为欧洲的国家,但是没必要还到处去藏线索吧?要他说啊,这些老祖宗们可真能折腾,说不定安老他们正在追寻的另外两个线索又要跑到北欧去了呢,这回欧洲的东南西北都遍布了。
即使这只是初级线索,没有太大的难度,可光是让人跑来跑去的,这就很折腾了,老祖宗还真会搞事。
双手捧着温暖的杯子,南宫暮雪轻轻叹了一口气说:“尽快启程吧!我想在宝宝出生前再去一次苏格兰,到爱丁堡去看看。”那是对她有着极其重要意义的地方,难得这次有机会,她当然不想错过。
看到她那感慨颇深的样子,大家都识趣地没有接话,那是属于她个人的心路历程,哪怕是很好的朋友,也未必就要分享。很多美好的回忆,留在心里就好,至少偶尔还可以自己偷偷回味一下。
可是偏偏就有人这么不识相,非要打破沙锅问到底:“妈咪,你为什么这么想去爱丁堡呢?难道你有朋友在那里吗?不会是以前的男朋友吧?还是你跟初恋去过那里?”不然干什么一副都快要掉眼泪的表情?
看起来好像很悲催,随时都会水漫金山,他就看不出那个地方有什么好的,不就是有个破城堡吗?英国的街道他都不太喜欢,看上去老老旧旧的,到处都是那种石头房子,就像生活在魔幻世界里一样。
不过要说到苏格兰和爱丁堡,他还是有一定好感的,毕竟他最喜欢的哈利波特就是那里的产物,有不少场景也都是在苏格兰选景的,就连作者都是那里的人。
好吧,看在这个的份上,他可以勉为其难同意去爱丁堡走一圈,大人的世界还真是复杂。一点点过去,就会让人伤感,现在要故地重游了,还要这么难过,何必呢?
用力地眨了眨眼睛,南宫暮雪做了几个深呼吸后才艰难地开口道:“那是你公公第一次带妈咪出国旅行的地方,所以即使过了这么多年,妈咪还是印象很深刻,对于那里的一景一物都记得那么清楚。”
眼中升腾的水汽让她灵动的眸子就像是被一层薄雾遮住,迷蒙而不真实,而唇角那凉薄的笑意,昭示着她此时的情绪。
有些人,有些事,一旦失去就再也不会回来,只是在内心深处,每每想起的时候,还是忍不住要心悸。她原本以为,父亲走了之后,很快就会没事,可是一次次午夜梦回,梦到他老人家的时候,醒来总是会泪湿。
父女之间那份深厚的感情是时间和距离都不能冲淡的,就算父亲已经离开很久了,思念的时候,依然会觉得很温馨,很感动。
肩膀上搭上一只有力的大掌,回过头去,是封予灏那带着心疼的温柔眼神。回以暖暖的一笑,南宫暮雪并没有说什么,只是夫妻俩的默契让他们的心连得更近。
行程似乎就立刻敲定了,先到爱丁堡,然后再去天空岛,反正到了那边要自驾也很方便。只要能一偿老婆的夙愿,封老大是不介意行程上多安排一个地方的,何况儿子也一直吵着要去,那就一次性解决了。
从机场出来以后,南宫暮雪就迫不及待地将小脸贴在车窗上,贪婪地看着沿途的风景。看得出神的样子,似乎在回味着,当年父亲带她走过王子大街,爬上亚瑟王座山的心情。
十几岁的年龄,才考上高中,便得到了出国旅行的奖励。选择了她最向往的国家——英国,对于伦敦和爱丁堡这样有着深厚文化背景和历史底蕴的地方,只是因为这两座城市的灵气,而英式房屋的那种大气和古朴,一下就击中了她的小心脏。
如今故地重游,不过就是沿着当年的足迹,重温父母牵着她的手,一起走过的那些难忘时光。以前曾经不止一次的想过,要是有时间有机会,一定要再和他们来这里,那时必然是很不同的心情。
没想到机会还没来,就已经天人永相隔了。只有她才知道,这次的旅行,缅怀的成分比较多。每到一个地方,她总是会在心里说,老爸,我们到了。潜意识里,她一直都认为父亲其实并没有走远,就在他们身边守护着。
因为如果将来她真的去世了,哪怕只有那一缕灵魂,她也舍不得离开她挚爱的家人,一定会像个守护天使一样,和他们在一起。
车子里很安静,谁都没有说话,只是任由她沉浸在自己的思绪里,就连谦谦都很乖,不吵不闹,自己看着那些风景。间或会低头用平板电脑看看地图,或者是景点介绍,懂事的不去打扰妈咪的思绪。
去了孩子们都喜欢的大象餐厅解决晚饭,让小人儿在j·k·罗琳最常坐的那张桌子留影作纪念,众人就匆匆撤退回酒店休整了。
这里毕竟不是他们此行的最终目的地,只能算是途经而已。何况在这里停留的时间越长,南宫暮雪的低落情绪可能就会持续更久,这是大家都不愿意看到的。
男人们到楼下的起居室闲聊玩牌时,维尼亚就到房间里来找她,看到她正对着一张照片发呆,不由得走了过去。
“这就是当年来爱丁堡的时候拍的,我那会儿还挺年轻,多青涩的小姑娘啊!”听到身后的脚步声,南宫暮雪无限感叹,似乎在追忆自己的过往时光。
只是这淡淡的伤感和忧愁,叫人看了就心疼,所以维尼亚在她身旁坐下后,轻声说:“这些美好的回忆谁都不能从你的身体里夺走,那是你最宝贵的财富。不过你现在是有宝宝的人,一定要注意自己的情绪,还有,这两天封老大的脸色也不太好看。对于一个如此深爱着你的男人,你忍心看到他跟着你不快乐吗?”
这么长时间的相处,她对于两个组织里的人都很了解,也很熟悉了。至于封予灏夫妇,就更是她羡慕的对象和努力的目标,要是她和乔思凡能修成正果,一定要像他们那样,真心相爱,互相照顾。
可是见到他们这几天的异样情绪,她也忍不住要担心了,人总是要向前看的,已经失去的东西不可能再找回来——除非时光倒流,否则只会给自己徒增伤感和烦恼。
知道她是在担心自己,南宫暮雪朝她友善地笑了笑:“谢谢,我不过就是一时感触而已,等明天离开爱丁堡了,也就自然痊愈了。”
人有七情六欲,不可能让她一年三百六十五天都保持着良好的精神状态和饱满的情绪,偶尔会有点小情绪。相比起其他的孕妇来说,她还算是比较健康的心态了,不会有什么抑郁症,也没有喜怒无常。
只是在面对这些熟悉的场景时,难免感叹一下,很快就能自己调整过来。至于身边最亲密的人会担心,她当然知道,可是这也是人之常情,应该都能互相理解才是。
所以晚上睡觉的时候,赖在男人的怀里,她轻声问:“老公,你会不会觉得我这两天有点矫情,让人讨厌?”似乎大家看着她的眼神里都充满了同情,好像她正在经历多么令人沮丧的事情,难道她就不能偶尔小忧伤一下?
侧过头在她光滑的脸颊落下一枚轻吻,封予灏用他一向宠溺的语气说:“怎么会呢?换做是谁都会像你一样的,你别胡思乱想!”
随着她怀孕的月份越来越大,肚子隆起的高度也一直都在飙升,八个多月的身子,已经严重影响睡眠了。现在也只能侧躺着,他还是坚持从身后环住她的腰,大手就这么随意地搭在她的肚子上,不时地可以跟里面的宝贝女儿交流一下。
他能理解老婆的心情,就像当年,妈咪去世之后,他也消沉了好长时间。父母和子女之间的感情是这世界上最牢固的,甚至比爱情还要坚定,也是最无私的。
如果南宫暮雪对于父亲的死能完全释怀,或者时至今日再想起时还能无动于衷,那他才要感到悲哀呢!找到一个感情细腻的老婆没什么不好,相比较而言,他反而更喜欢这样有血有肉的她,比起刚认识的时候那冷漠的样子要好太多了。
以前总觉得她冷静淡漠得不像个人类,但在见识到她对其他孩子的关爱,对家人朋友的体贴,才会越陷越深,最终打定主意要和她携手共度一生。
感觉到身边的人动了一下,封予灏赶紧主动问道:“怎么了?要侧过来是吗?”自从那肚子变得更大后,他不但没有了“性”福,还要经常帮着老婆翻身。
怀孕真的不是一件多么美好的事情,不管对于做爹地的人来说,还是做妈咪的,这都是一个极其郁闷的过程。但是一想到肚子里的小天使很快就要降临,到时就会觉得,之前所有的辛苦和困扰都是值得的。
尤其是像谦谦这样,每天看着他活蹦乱跳的,南宫暮雪几乎都忘了当初怀着他的时候,自己有多难受。那会儿还是独自一人去面对所有的问题,现在要好多了,起码还有老公在旁边无微不至的伺候着。
帮助她慢慢侧过身子,变成平躺在床上后,封予灏有些怔怔地看着她那满脸的媚笑,这、这为什么会这么慎人?让他有种不寒而栗的感觉?
抬起手臂环住他的脖子,南宫暮雪深情的说:“老公,我爱你!”似乎从他们在一起以来,都很少说这样的话,相比起甜言蜜语,更多的还是用行动去表示,两人都是实干家。
但是偶尔能听到这么令人心醉的告白,相信没有谁会拒绝吧?所以封老大先了愣了一下,然后展出一抹傻笑说:“我也爱你,宝贝儿!”这么简单的一句话,渀佛放了整颗心进去,让人不容忽视。
都不是肉麻当有趣的人,能有这样心意相通的时刻,他们通常都只会静静地相拥,然后享受着难得的温馨。很多时候,话并不需要说出口,能感受到就好了。
第二天一早,退了房后,一行人就驱车往inverness开去,因为南宫暮雪那日渐变大的肚子,还有越来越临近的预产期,让他们不得不加快脚步,生怕中途会有什么变故。按照之前商量的行程,到天空岛找到隐藏的线索后,就立马返回纽约,等到她生完孩子后再考虑下一步的行动。
虽然很期待孩子的到来,但是南宫暮雪还是忍不住要抱怨她来的不是时候。“要是晚几个月多好啊,至少等我把事情办完了肚子再变大嘛,真是的!”这孩子气的话立刻就引来众人的轻笑,而肚子里的小宝宝也不甘示弱地重重蹬了一脚,以示抗议。
就连谦谦都要跑过来凑热闹,对着她高高隆起的肚子说:“妹妹别怕,臭妈咪就是这样了,整天都欺负小孩子,哼!等你出来了哥哥就带你去玩,要是妈咪敢欺负你,我们就联合起来,和恶势力抗争到底!”
一边大声喊着口号,还一边挥舞着小拳头,看上去就像个准备要参加什么起义的勇士,正义感十足。
谁知话音刚落,小脑袋上立刻就换来一个大爆栗,紧接着他亲亲妈咪不悦的声音就在头顶上响起:“臭小子,现在就想带着妹妹一起造反了?我告诉你,就算你再神通广大,也翻不出我的手掌心!”
跟她斗?似乎太不自量力了吧?也不看看他们都是谁生的,一撅尾巴都能猜到他们到底想干什么,还想骗过她?这也太难了。
“呀,妈咪,原来你把自己当作如来佛祖啊!可是他不是男人吗?难道妈咪你是男人婆?好好的女人你不做,为什么要抢着扮男人呢?你还真不是一般的重口味呀!”故作老气的学着大人将两条手臂横在胸前,谦谦有些鄙夷地斜睨她。
在心里不断地跟自己说,千万不要被他激怒,要是真的生气了,那就完败了,这小鬼最大的特点就是喜欢从言语上挑逗别人,然后看着别人气得跳脚,那就是他的乐趣了。
所以南宫暮雪压根儿就没往心里去,不管他说什么,始终都保持着淡笑的表情。她深知,只要没人搭理,他很快就会闭上嘴巴了。小孩子嘛,偶尔总会做些奇怪的事情来哗众取宠,以此来显示自己的独特。
一路上能看到一大片鸀油油的草地,还有那些圆滚滚的绵羊,终于明白为什么苏格兰的羊毛这么出名了,看到那些羊的造型,你就不会怀疑那防风保暖的效果。
不得不说的说,苏格兰的风果然很有名,要是瘦弱一点的人都忍不住要担心自己会不会被吹飞。除了一些城市里还能稍微温暖外,越往外走,越是靠近海边,就会越冷。谁让这里如此空旷呢?完全没有建筑物遮挡,不管是山风还是海风,全都在四周围呼呼的吹着。
用谦谦的话说:鼻子都快要被刮掉了!可见这风力有多大。但是乔治最官方的说法是,上了天空岛后,那里的风更大,如果没有防风眼镜和围巾口罩,估计上岛后也够呛。作为这些人当中唯一去过天空岛的权威人士,他的建议当然就成了大家的行动指南。
而宠妻如命的某只老大,更是跑去买了全套装备回来,惟恐老婆会被吹出病来,这个节骨眼上要是感冒就不好了。
看着彼此那夸张的装扮,众人都觉得一点都不为过,反正也不是来旅游观光的,形象问题都无所谓了,只有保暖才是首要的。
到达inverness的时候已经是下午时分了,这座说大不大,说小不小的城市成了他们的第二个落脚点。按照原计划,明天就要从这里坐火车去天空岛,只所以没有选择自驾,是因为那是全英国景色最美的一条铁路线。
何况有乔治这样的旅游达人和自身背包客在,即使条件再恶劣,他们也都不用担心,至少有向导。而且在这样的国家,这样的地点,迷路是不可能发生的。何况天空岛上还有不少的游客临时落脚点,他们本身带的补给用品也是绰绰有余的。
住在尼斯河畔的家庭旅馆里,真有一种不想走的冲动。说句真心话,尼斯河的风景算不上很美,至少和泰晤士河、塞纳河之类的大气磅礴比起来,显得很小家子气。但也正是远离了现代都市的喧嚣,带有一种小镇特有的宁静气息,才会更让人眷恋。
这样的地方,适合静静发呆,过着慢节奏的生活。不必为了一日三餐而奔波,也不必想那些生活中的烦恼,渀佛就这样远离了现实。
吃饭的时候,谦谦很老实地汇报:“我刚才在花园里玩,看到有两个见过的叔叔在对面马路晃悠,然后其中一位叔叔手里还舀着摄像机,装成游客在假装拍风景。”这是他的作业,必须每天都留意后面那些烦人的“尾巴”的动态。
跟着大人东奔西跑,并不意味着他在“荒废学业”后就可以无忧无虑地一天都在玩,相反的,这些人都在换着法子培养他其他方面的能力。
比如像这样,学会去观察自己身边的环境,并且找出可疑人员,再反过来掌握他们的一举一动。看起来好像很简单,实际上必须要有敏锐的观察能力和过人的记忆力。在记忆力这一点上,小人儿在自己很小的时候就已经崭露头角了,他绝对是这方面的强手。
“嗯,还有呢?”喝着香浓的罗宋汤,南宫暮雪一边玩着手机游戏,一边心不在焉的问道。小家伙的情报对于他们来说不过就是小case,早就让他们看到了。
歪着小脑袋又认真想了想,谦谦有点苦恼的说:“好像就没有了耶!他们从爱丁堡的时候就有出现过了,现在到了inverness都还在,我很确定绝对没有换过人哦!”他对自己的记性和观察力还是很有信心的,这方面不会出错。
但是让他觉得沮丧的是,每次当他自信满满地把自己观察到的情况说出来的时候,这些大人们总是会找出他遗漏的地方,这让他备受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