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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我看见你的呼唤》 血液慢慢凝固了,连燕等着明天的到来,并在脑中重新度过他的十八年,准确来说是五年,从进入沈家开始,从沈平格从课堂里和他说话,说“你是连燕吗”开始,连燕想,他居然一开始就知道自己的名字,有那么多!那么多人!他偏偏记得了自己的名字。
沈平格一直都对他很好,拒绝也是体面的,而且最后吻他了,说陪他度过一切。沈平格一定猜不到美工刀生锈了,就像他猜不到彩虹代表愿望的实现。
如果说讲遗憾,他没什么遗憾了,就是很想和沈平格做/爱,其他人都不行,他甚至想让自己变成个女人,如果能生下他们的孩子……叫什么名字比较好?连燕不知道。
沈燕?
好难听。
还是沈平格最好听。
夜晚该是很漫长的,但实际过得很快,凌晨的时候雨停了,真的是晴天,甚至微弱的彩虹,在晨曦里浮现。连燕想到了油车尾后漏的汽油,太阳光折射到上面的时候也会有彩虹,那是地面上的彩虹,天上的彩虹显得脆弱。
连燕重新去拿美工刀,这回割的是手腕内侧,他并不是图死,他只是想割,其他什么都没想,血液的流出会让他觉得——他正在离开,他不需要担心那么多了。手机在单曲循环歌曲,连燕觉得很抱歉,那样的话,人们在谈论的时候,估计要把《红》当成鬼歌了。
眼前渐渐模糊,黑点聚拢,连燕看到血液打湿了他的手臂,这是通往死亡必然要交的通行证吧。
连燕没力气了,美工刀跌到地面上,最后还要割破他赤裸的脚趾,是个坏心眼的美工刀。他靠着床头,依稀听到了很重的推门声,接着是脚步声,似乎从很远地方遥遥赶来的声音,又一下下撞他锁掉的门。
失去意识的时候,连燕看到门开了,他觉得彩虹的预兆是真的,因为他似乎——真的看到了沈平格,他跑向自己。穿着白色的短袖,额头还有汗水,或者雨水?
沈平格是他的梦想、理想国和乌托邦,连燕一直这么认为。
而今天,他的梦想实现了。
作者有话说:
写这章觉得写的我都快要病了…没虐了,他妈也不会吸血了,之后就是甜了,放心。 哥哥总会把他救出来,把理想国给他,他们是彼此的国王。
第120章
连燕没做过什么莽撞的事情。
不过在血液朝外流的时候,他想到了一件,不过这也与沈平格有关。是沈平格的十八岁生日,那天是美丽的,因为雪花在朝下落,他在沈平格学校门口等他,背着很大的书包。
九点半的时候,沈平格出了校门,一眼看到了连燕,他和同行的人说了再见,朝连燕走过来,说:“不是让你在宾馆好好等着吗?”
连燕浑身都落满了雪,脸颊都冻得发红,但眼睛亮晶晶的,还在不好意思地笑,沈平格那天叫了他“小精灵”,说他站在那儿,漂亮得像冬天圣诞里在松柏树周围飞的精灵。
本意很单纯,连燕只是想灌醉他,然后把自己送给他。尽管他已经全都属于沈平格了。他们在酒店下面的餐厅里吃饭,连燕身上的雪早就消融了,头发湿漉漉的,沈平格坚持要给他吹干净头发,才肯同他吃饭。
想法太透明了,沈平格眼神投给他时,连燕确定沈平格看穿了他,但沈平格还是喝下了很多酒,脸颊发热,晕晕乎乎的,他甚至难得抱怨:“真的喝不下了。”
之后他们来到了雪地里,沈平格闹酒劲,要连燕陪他在鹅毛大雪里过生日,摇摇晃晃地,他们都滚到雪地上。
外面天寒地冷,雪花又重新沾到身上,沈平格搂住了他,脸埋在他的颈窝里,闷闷地笑,“都怪你让我喝酒,走不动路了。”他们抱得很紧。
连燕对这一刻记得很清楚,他们眼睫、眉毛、头发上都是银白的雪,沈平格还和他唱歌,唱:“我情愿裸着我一双手,让它在长夜里渐渐冷透……”
他们在雪地里拥抱,羽绒服发出窸窣的声音,路灯远离他们,车子驶过雪地的时候悄无声息,车尾气灰暗地消失,高中生下了晚自习,在街对面打雪仗,吵闹声听不仔细。有些冷,但连燕觉得自己脸颊发烫,安静地听他唱歌,心里都是难以言明的甜蜜。
“全世界我只想你来爱我,除了你之外的人都听说,我的感觉,从来不会骗我,可是这一次它陪我犯错……”
连燕愣住,后来才知道这首歌就叫《全世界只想你来爱我》,张国荣的,他下意识地抓紧了沈平格的手,居然没出息地哭了,在雪声里哽咽。
眼泪掉到他的脖颈上,热热的,沈平格好像有些茫然地看向他。
“是真的,”他醉乎乎的,有些笨拙地在解释,“没有骗你,我很爱你。”
回忆就到这里。
之后的一切像是一锅乱炖,冬天里的一锅乱炖,人群声吵闹熙攘,他甚至听到了沈平格的声音,在说“先救他啊”。声音是哽咽沙哑的吗?沈平格很少哭,他只在沈逸明的葬礼上看到他哭,连燕疑心彩虹给出的幻象过于真实的,可他的愿望里并没有看到沈平格哭这一项。
如果谈遗憾,连燕觉得他最大的遗憾就是没写一封遗书。他有大把的时间去交代遗嘱,尽管在文学总是给他使绊子,但死亡可以让他们很好的和解。但遗书写给谁看呢?所以连燕没有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