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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我看见你的呼唤》 下午四点五十三的时候,连燕睁开了眼睛。
他看到了窗外,在下雨。怎么又下雨了?他有一瞬间甚至觉得自己穿梭到了过去,像狗血小说那样。
他并不知道自己是处于死亡还是活着,他尝试动了动手指,牵动了手腕的伤口,带来刺痛——这是活着的标志,活着就会疼。连燕并不怕疼痛,只是将心里那份遗憾由遗书变成了生活。
手指抬起来的时候,碰到了头发丝,连燕这才看到床畔趴着的人,他睁大了眼睛,好像不会呼吸了一样,徒劳地屏气,缓慢伸过手指,力度很轻地碰了碰脸颊,是有温度的。
是真的沈平格。
他还来不及抽回手,沈平格倏地惊醒了,椅子带出了刺耳的声音。连燕看着他干裂的嘴唇和没刮的胡须,想,沈平格也会这么邋遢吗?
沈平格似乎有些手足无措,半晌才俯**子,很小心地碰他的脸颊,替他拨开了头发,抿抿嘴唇,但什么话也没说出来,只是揽着他坐起来,避免碰到手腕。连燕忽然被抱住了,抱得特别紧,他听着了沈平格的心跳声,生动鲜活地在他身边。
连燕有些茫然,他听到沈平格声音沙哑:“我特别怕你死掉了。”
连燕顿了顿,轻轻摇头。
“还活着就好,”沈平格放开了他,去给他倒水,连燕看着那个玻璃杯,温和的水雾凝结在杯壁,透明又干净。连燕靠在他怀里,乖乖喝掉了那些水。
“我过几天回学校,订的是下午的航班,因为下午的阳光很好,睡一觉,黄昏的时候就落地了,你应该记得北京的霞光吧?很好看,”沈平格坐在床边,捏着他的手,他轻声说,“你想和我一起去北京吗?”
连燕看着自己左手腕缠的厚厚绷带,很想拆开看看里面是否痊愈了,或许会留下伤疤。他犹豫地看着沈平格,睫毛投下小片的阴影,还在细微的颤抖。
“他们不会再来找你,这个你不需要担心,”沈平格说,“以后我保护你,好不好?”
连燕看着他的眼睛,忽然很想抱他,但又缺乏足够的力气去抱他。像是心理的某种防御机制,他似乎很难感受到大悲大喜,也不想哭。但他不抗拒和沈平格一起走,于是连燕笑了笑,点头。
手腕的伤口并不严重,只是流了很多的血。连燕不知道割腕很难死掉,如果提前知道,他或许会换种方式。
沈平格晚上也在病床那儿陪着他,但似乎不具有正当的理由同他睡在一起。晚上暴雨还在下,甚至打了雷,白色的床帘映出晦暗的雷电,很沉闷的雷鸣声,连燕本能地害怕,浑身发抖,沈平格才终于肯搂着他睡觉,拍着他的背。
连燕蜷缩在他的怀里,伸手搂住他的脖颈,怕得小声哭。
该怎么安慰?放在以前,可以亲吻,抚摸,亲吻是上帝能给人类最好的亲密方式。但此刻,除了拥抱之外,其他都显得过分,沈平格显得慌乱,只是说“不哭了”。
后来雷声小了,连燕这才得以入睡,沈平格也并没有离开,仍旧抚着他的头发。
换药是医生给换的,往往在连燕睡觉的时候,即便是醒着,沈平格也会捂着他的眼睛,不让他看。连燕觉得奇妙,沈平格似乎真正把他当成了一块单薄的玻璃,怕他跌落也怕他碎掉,谨慎又小心地护着他。
可是那是他自己割出的伤口,他亲眼看着血液流出来,又怎么会怕呢?
徐梅和孟汉文如沈平格所言,没有再来找他了,连燕不知道沈平格同他们说了什么,是给了钱,还是用了言语威胁?沈平格对此只字未提,连燕也就不问。
这次的雨停了之后没有彩虹,连燕只知道雨后有彩虹,却也不知道彩虹的出现还需要特定的条件,他们坐上了下午的航班,连燕坐在靠窗的位置,手腕厚重的白色绷带还没有拆掉,肤色苍白,但眼睫和瞳仁却是黑色的,像个精致的小瓷人。
他看着外面的景色,确定沈平格没有骗他,他们能在黄昏到达。
作者有话说:
今天考完了…好像这章没写好T T 没太找到感觉,所以字数不是很多,明天还有_(:з」∠)_ 接下来就是没羞没臊的同居日子了(。 谢谢大家看
第121章
他们到达的时候是阴天,并没有漂亮的霞光,黑夜来得很早。连燕开始觉得无措,因为他并不知道自己应该呆在哪里,如果要分类,他是寄生类的动物,他需要有确切的住所。
学校的宿舍不会多一个床位,街边的酒店又太贵,连燕想,如果沈平格把他丢在路边,他也不会哭,他会自己坐火车回去。
但沈平格带他去了医院,他刚从一家医院里出来,转头义无反顾进了另一家医院。手腕的伤口没那么疼了,连燕甚至在上面画画,用圆珠笔画了三片黑色的叶子。
人们都乐衷于来医院?这里一直在哭叫,地上打地铺的人们眼底乌青,连燕不知道他们在等什么,只是习惯性地躲在沈平格的身后,猜测沈平格得了什么病。
他们不需要等待,应该是有提前预约,等待电梯的时候,沈平格侧头问他,“介意我拉着你的手吗?”补充说,“不会弄疼你。”
连燕还穿着长袖,在热夏里只有他肯穿长袖,袖管下的手瘦而苍白,他迟疑了下,把右手递给他。沈平格攥住他四指的前端,绅士而又克制,只是怕他走失。